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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五福中的最后一“福”

然后,母子俩像一对情人一样同时流泪了,留下一脸茫然的父亲,看着忽高忽低五光十色的喷泉,傻笑着。于跃知道,母亲也将席琳迪翁一样,某一天丈夫永远地在她怀中沉睡。这段不被外人看好的婚姻,她用爱的力量诠释着,不离不弃地走到人生终点。

《英国医学杂志》的前总编曾发文说患癌而死是最好的死亡,因为这样的死亡会有一个过程,患者可以有计划地安排好最后的余生,实现未竟的愿望,安排好财产与家人,等等。不像因心脑血管意外而死的患者,一切都来不及安排与进行。

不敢苟同,纯粹扯淡。

于跃和母亲,活脱脱一对情人。母亲是教师,每到暑假就带着他回到市中心的外公外婆家里,住上一阵子。

和外公外婆和舅舅一家挤在山阴路的里弄房子里,他和同岁的表哥睡一张床。酷爱书法的外公督促他们每天练习两页颜真卿,练好了奖励游泳。长辈带他们一起参观鲁迅纪念馆、鲁迅故居、瞿秋白故居等,去德大西餐厅吃西餐,摆弄右刀左叉,去上海音乐厅、去大世界、去上海自然博物馆、去虹口足球场(那时还是虹口体育场)看比赛。

于跃日后回忆起来,那个年代孩子普遍都是放养的。他最初的文学音乐的启蒙,人文情操的培养,很多是童年暑假在外婆家养成的。如果呆在松江农村的话,十来天暑假作业完成了,剩下五十来天就是看电视和打游戏机,一群孩子在一起疯玩。

在上海自然博物馆,开启了他自然科学的启蒙;在上海音乐厅,他开始学会聆听古典音乐;在少年宫、在图书馆,他接触大量文学名著,爱上阅读。在那个时代,根本没有虎妈鸡娃,“鲁班家里烧三年火,笨工也成巧木匠”。

暑假练习颜真卿真不大情愿,晚上去游泳的代价就是白天颜真卿练得让外公满意了。日后的他一手钢笔字,倒完全不在母亲之下,虽然在母亲眼里小子文科又不强,仗着一手好字是“一俊遮百丑”而已。骨科是“和尚科”,一群粗汉子,他的一手好字在科室也是鹤立鸡群。在病历手写的年代,出门急诊时,他一直用自己用顺手的钢笔书写病历,他写的病历也蛮赏心悦目——童子功就是这么牛掰。

这段描写又和我本人的经历反差很大了。

现实生活中的我,残疾人婆婆我觉得是我人生很大的一个瑕疵,虽然我必须善待她宽容她,道理都懂。但是她的存在,就是降低了我的婚姻质量。

所以,我把我的憧憬写进小说里,于母的人物原型是我的一位书友。她才是我最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噢!一个温婉之性又优雅淡定的“上海姑娘”——60岁还是上海姑娘。即使插队落户下放农村,被打压着甚至被迫害着,也能像“仙女落入凡尘”一样,下嫁给当地农民,波澜不惊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夫妻和睦,儿子出息。

于母其实是一个内外兼修的女子,可惜她生不逢时,她非常得命运多舛。但是从小受过良好教育的她始终能够从容应对,关键他母子关系非常和谐。她其实是有一点贵族精神,就像公众微信的段子:“就算吃酱油拌饭,也要铺上干净的餐巾,优雅地坐着。把简陋的生活过得很讲究。”

所以,在她的耳濡目染下,她儿子会是什么样,大家细细地往下看呗!

我也是啊!这些年我在职场也受了各种迫害,甚至家庭关系的处理也是失败的。

所以,把我的黄粱美梦写进小说里,我想做于母这样的母亲和妻子,这样良好的母子关系甚至婆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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