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年后,斗转星移。
昔日的凌烟托生成了一户富商家中的小女娃,但是其家人并不想把她养大成人,于是就寻了个民风淳朴,山清水秀的小村,把她放在了村门口的树下。其原因,我们就不得而知,或是家庭纷争,或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再或者只是单纯的不想抚养她罢了。
但可能觉得扔掉自身骨肉有些于心不忍,于是系了一块随身的玉佩在她的身上。
好在是北宋初年,太平盛世,百姓们的温饱尚不成问题,家家户户总是能匀出一碗饭来给她吃。就这样,这个女娃靠着吃百家饭活了下来。因为是在一棵树下捡到,于是取名,木兮。
十六年后。
”木兮啊,今天又去打猎吗?“隔壁家的婶婶王氏笑盈盈的看着她说。
”没错,快到冬天了,多打一些食物存起来。希望这次能打只野鸡回来,给你儿媳妇补补身子。“
王婶听言,脸上笑开了花:“这怎么好意思呢,上回你打的兔肉我们家还没吃完呢!”
“您儿媳妇还在坐月子,正需要好好补补,就不要再推脱了。”说罢,翻身上马,道了别,便绝尘而去。
她觉得,自己能长这么大,全靠的是村民的恩惠,能报大一些便是一些罢。
木兮住的房子,是别人搬走后不住的,而家中的添置则是村民们,东家一张桌,西家把椅送过来的。从小,她穿的是百家衣,吃的是百家饭,这个村子就是他的父母。她真的是爱极了这个夜不闭户,风景如画的地方。
而她胯下骑得这匹马,可以说的上是她的全部家当。至于是怎么来的,这还要从头说起。
木兮擅长狩猎,儿时与朋友玩弹弓的时候便打的极准,一把匕首拿在手里玩的也是十分顺溜。十二岁那年,村里唯一的猎户爷爷去世了,因为没有子女,于是就把自己一身猎人的行头与狩猎的本领传授给了她。
从此之后,她便时常能打到野兔,山鸡,甚至狐狸、猞猁这些皮毛很是值钱的东西。若是打到了能吃的东西,她就把猎物分给村民。如果是值钱的呢,就拿到城里面卖掉。
一两银子大概值1000文钱。其中兔皮是最便宜的,十五文一件,并且还要剥的干干净净才能卖出去,所以木兮一般都自己穿了。
其次是黄鼠狼皮,一件可以买到200文,只不过它很狡猾,不大容易捕到。狐狸皮甚是昂贵,一件上好的红狐狸皮,可以卖到一两多,达官显赫最是喜欢穿这个。
至于猞猁皮,一般都是有钱人家挂在墙上当作装饰。猞猁凶猛,灵敏,不得已的话还是不要攻击它的好,要不然被扒皮抽筋的是谁还说不定呢!
就这么攒了四五年,木兮终于用自己全部的钱买了一匹心仪的小马驹。虽是一匹品相下乘的马,可也花了她十五两银子。
今年,这小白马刚满一岁,勉强能够驮着她跑起来,木兮就迫不及待的带着他一起进山。
心想:小白它腿短是短了点,可是跑的也不慢,倒是省了我不少脚力。
此处的山叫做秋明山,当地的村民,只是觉得山上风景很好,怕是个风水宝地。殊不知,这秋明山是一座下界仙山,刚刚获封的山神在此处任职。那山神则是千年的白狐修炼而成。
动物,在六界中位居低位,为畜生道。若是想修成正果,需要先花个一百年幻化出人形,当然真身还是狐狸,此幻化不过是个障眼法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