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比奇城中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彩霞满天,迷离的阳光给城中的建筑和土地镀上了一层金色,让这座大城显得朦胧而神秘。我们驻足观看,一直到最后一缕阳光都消失不见。
城中星星点点的灯火,人也不多,显得有些冷清。我们分头去各商店卖了不需要的东西,又买好了补给品。胖子在群聊中喊道:“大家客栈集合,我请你们好好吃一顿。”
我看了下自己背包,卖了东西又买了东西之后,不过1万多金币,胖子这家伙哪来的金币请大家吃饭。
我们都辛苦了一整天,是该吃顿好的犒赏自己,既然有人做东,那自然是欣然前往。
胖子订了二楼的雅座,两万金币一桌。三杯酒下肚,我开口说道:“小胖,别吃完这顿饭连买药的钱都没了。”
胖子笑着说:“你也太小看我了,这顿饭钱只是个零头而已。”
我以为胖子吹牛,结果他展示给我看,他的确有12万多金币。
我急道:“胖子,我们一起打怪一起升级,就算你丫的单身三十年的手速是很快,也的确比我多抢了些东西,可也不至于金币比我多这么多啊,我他妈才1万多金币。”
胖子干了一杯酒,笑着说:“我们是一伙的,告诉你们也无妨。所有东西中,最值钱的就是手套和手镯了,最不值钱的就是刀剑等武器。老烈你捡了那么多长剑短剑的,可有一把卖到2000金币的?”
我回想确实没有1把能卖到2000,那把凌风倒是挺值钱,可打死我也不会卖。
胖子接着说:“而一个手套或者魔力手镯,最少能卖2000多金币,哪怕是大手镯也最起码能卖1500左右。”
我心想胖子这家伙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倒还挺有心眼。
吃完饭,大家相约到比奇老兵那里去休息。中心的位置已经被人占了,我们只得坐在靠近大刀卫士的地上。小蓝的骷髅宝宝刚一靠近,就被大刀卫士一刀斩杀,可怜的宝宝瞬间成了一堆白骨。
“咳咳咳。”比奇老兵咳嗽一阵说道,“各位少侠,时候尚早,我想你们也睡不着,不如让老朽给你们讲个故事,如何?”
我心想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让这个老家伙讲两个睡前故事也不错。显然大家的想法和我是一样的,他们齐声喊道:“好!”
“从哪里开始讲呢?”老兵自言自语道,“从我和北斗天尊一起征战丛林迷宫讲起?还是从大战赤月恶魔讲起?”
“得了吧,老头。就你这身板还大战赤月恶魔?”一人起哄道。
老兵笑了笑,也不辩解,他缓缓褪去上衣,抬起上臂。只见他两臂胳肢窝和肩窝处各有一道伤疤。只要是打过赤月恶魔的人都知道,那的确是被赤月恶魔的尖刺贯穿后留下的伤痕。
众人不再质疑眼前这个瘦小而且佝偻的老头,相反,大家都对他油然而生几分敬意。
“唉!”老兵叹道,“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还是以后再讲吧。今天我们聊一聊更久远的事,就从我们脚下这片土地讲起吧。”
“我们生活的这个地方被称为珐玛大陆,据说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都是从遥远的北方迁徙过来的,那里是文明的发源地——神龙帝国。早在万年之前,神龙大陆上的先民,散居各地。北面临海而居的,大海带给他们鱼虾,南面森林中的人靠打猎为生,而中部的广大平原,各种矮小植物的果实也足够果腹。从那时开始,原始的人类开始逐渐形成了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