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常寻回到公寓时,已是第二日凌晨三点,他蹑手蹑脚的打开公寓门,又小心翼翼的握住门把手,轻轻带上门。他没有开灯,只凭着洒在地板上微弱的月光走向厨房。
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水,仰头大喝了一口。
忽然,屋内的亮了起来,他侧过身子,便看见靠在门边,直盯着他的安小默。
已是晚秋,安小默只穿了一件及膝睡裙,他怔了一会儿,缓过神后,连忙将随手放在桌子上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身上,陆常寻无奈开口,“你病刚好,要小心点,又着凉就不好了。”
“你去干什么了?”安小默淡淡地问,听起来倒是很无所谓的态度。
“和朋友吃了个饭。”
“吃饭?从昨天中午到现在?”安小默看了一下手腕上的纯白色手表,“什么朋友?吃到凌晨?”
“……”一时不知如何回答,陆常寻只是看着她。
安小默轻蹙眉头,转身准备继续回房睡大觉,谁知陆常寻又说:“我被SLIVER录取了,我去面试,他们让我立刻制作一份策划书,所以……”
她身子一僵,停住脚步,“所以,你做了一夜的策划书?”
“嗯。”
“吃饭了没?”安小默又回过头看向他,“我们去吃夜宵?”
陆常寻抿住嘴角,望着她,她只盯着他,竟也不移开目光。许久过后,陆常寻笑了声,走上前握住安小默的手,有些凉,“换衣服去吧。”
“好”她点头。
他本以为,她会很在意SLIVER。他本不敢让她知道……他明白了“我愿意”并不是随便说说,她也终于学会放下那个人了。
上午八点半,陆常寻出发去SLIVER。在他打开房门的同时,安小默拉住他的风衣外套,他回过头看她,她收回手,正色道:“我陪你去。”
陆常寻愣了下,而后轻笑道:“小默,哪有女朋友送男朋友上班的?”
“我送你到公司门口就行,不会进去的。”
他沉默了下,无奈的点头,”嗯,走吧。”
到了公司前,陆常寻停下车,推开车门就要下去,又被拉住了。陆常寻笑了声,“怎么了?”
“他针对你了,是不是?”
陆常寻沉下眼,他很清楚她指的是谁,他扯了扯嘴角,没有回应。
“因为我,是不是?”
陆常寻抬眼看向她,说声道:“你别想太多,与你无关。”
安小默一直看着他,过了一会儿,她垂下头,低声说:“对不起。”
陆常寻眉心一笑,直接下了车,安小默连忙推开车门跟上去,“陆常寻,自从你认识我,就没有消停过,你都不后悔的吗?”
陆常寻全身一僵,顿在了原地,怎么也迈不开下一步。
“病魂常……怕人寻问……陆常寻,我当初告诉你这句诗,本就是想提醒你,我们或许不会有好结局的。”
陆常寻转过身,大步跨上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拽入怀中,他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我不是陆游,我不相信他的悲剧会再发生在我身上。常寻,只是碰巧罢了,我永远不会后悔,否则怎么对得起你的眼泪。”
安小默红着眼圈,却笑了。
“陆常寻,你不仅白痴,你还蠢……”
陆常寻进入SLIVER,安小默帮他停好车,就一个人在周边逛逛,正好看见一个在二楼的露天咖啡厅,也没多想,就走了进去。
安小默点了杯卡布奇诺,悠闲地坐在前台,目光却落在对面的公司大楼。
她轻抿了口卡布奇诺,含着笑喃喃道:“SLIVER,真有脸取这名字。”
银色,是安小默最喜欢的颜色。从前,她的一切物品都是以银色为主调。然而,从沈书泽离开,她就鲜少接触银色了,一看见银色他就会想起那段日子。
因为她喜欢银色,他也开始喜欢银色。沈书泽一直是个理性思维的人,他选择什么,都凭质量、用处而定,换句话说,他这是一种求实心理。
安小默不同,她喜欢银色,所以和银色相关的,她都要搬回家里,无论好坏,无论贵贱。
自从他们交往,沈书泽就在不停地迁就她。
以前的宠她,爱她,现在一想,只觉得苦涩。
SLIVER,她再也不爱了。
安小默的手机忽然响了,她看了一眼,是陌生号码,想了想她接起电话:“喂,你好?”
“安安……”
听着这熟悉的声音,安小默一时愣住了,好半响,她才缓过神。但她始终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沉默,等待对方的下一句话。
“我们见一面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