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看了将近一个月,封皮被翻得磨损撕裂,深色湖水图案颜色褪去,看起来倒像是别人反复读了几十年的书。把它放回书架时,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读的太用力,不懂爱护,既不能理解作者的心思,又不甘辛苦探索的旅程半途而废,执念深重,以致于结束时彼此都有损伤。所谓开卷有益,不是一概而论的定理。
有些人换个时间地点遇见结局或许会不一样。书也是一样。可惜,人生无法被刻意安排,更不可能倒带重来。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这样一本厚而晦涩难懂的名著,以后大概不会再读。学海无涯,但时光有限。
现在喜欢的书读起来像喝一杯水。在身体里迅速地流过,没有负担,清洗,运输,调节,然后作为废弃物排出。有时,甚至会一边读一边忘。读完就什么也记不得。情人般短暂地抚慰,一夜相会便各自道别。没有留恋。读不完也没有遗憾。
何必沉迷互相拉扯的游戏。能惜缘就好。
一觉睡到下午一点多,起来打游戏,晚饭吃了大排饭。超市里买了一堆零食,回来躺在床上发呆。心里像是一团毛线乱糟糟。看了一部克里斯托弗·奥诺雷执导的电影《喜欢,亲吻,快跑》,里面探讨同志间性关系的一段自白,觉得很有意思。节选摘录了下来。
“身体带来的快感是该自豪和高兴的,性并没有比感情不高尚。跟我同龄的人竟然觉得在公厕打炮很蠢,又不是为了躲起来,怕丢脸,而是为了让自己有机会在街角体验冒险,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才更会觉得自己活着。谁在乎尿骚味?跟打一炮的快感相比,臭算得了什么?那些躲着公厕的同志,都是些从没看过半本书的人,对文学一窍不通,这就是我伟大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