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天朗气清,明月高悬。
丁凉盘坐在床榻上,两手置于膝上,捏莲花印。
他徐徐吐纳,呼吸的节奏很慢,真气却在以一种非常霸烈的气势翻涌在他的经脉之中,如同黄河之水奔流在溪道。这种运气法门,虽然能让他的战力无比强悍霸道,但是每次行功,都对身体造成了一定损伤。
古来很少有长命的杀手,哪怕从不失手的精英也难长寿,多数就是因为这个。
三个周天之后,真气过玉枕穴,经过阳关之后,有了变化。真气依然磅礴惊人,但是霸道决绝的气势转化为浩浩荡荡,对经脉的损伤也停止了。
老和尚神秘且强大,绝对是隐世的绝代高手,他比丁凉更清楚丁凉自身的问题。他轻易的看出了丁凉修行功法的问题与隐患。他传了丁凉一段心法,告诉他多少会有些裨益。
同时,在那三个月的时间里,每隔三天,老和尚就会运功为他扩脉洗髓,为他治疗暗疾。丁凉并不愿老和尚这么做,因为他觉得这样做会消耗老和尚的寿元与生命力。
然而老和尚功参造化不可揣摩,他的方式也不像一般武者行功一般两人盘膝而坐一人以双掌抵住一人后背,他是在两人演武较量的过程中,在丁凉无法察觉的情况下,完成了这件事。
丁凉觉察的到,自己的武道之路不但没有走到极端死路,反而更加宽广了。他不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也不知道老和尚为他做的那些事,只是心中觉得老和尚的心法真是玄妙非凡。
之后,他取出传法宝珠,割破自己的手指,滴血,然后修习吞天魔功。
吕思归和他的练功方式不一样,他根本不练。
他说他小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神仙,问他想学拳脚还是想学刀剑还是想学轻功,他自小羡慕那些能飞来飞去高来高去的人,于是选了轻功。
因为从小的愿望实现了,他觉得很幸福,练功也就格外勤快。他不光钻研武功心法,还往自己的腿上绑沙袋,后来就是换铁块铅块。
只不过到如今他遇到了瓶颈,速度已经达到一个极限无法再提高,他认为需要思考。
丁凉心想这什么神仙?
每日的行功修炼是丁凉的必修课,如今并没有人在他后面拿着刀拿着鞭子端着毒药催着他……他依然勤奋,因为他深知此为安身立命之根本,一刻不敢松懈。
修行结束,他睁开眼,眸光若冷电,有一种惊人的光芒。这是他的天赋,他发现,最近随着武功的进步,自己的神眼也越发强大。如今如果凝神的话他可以看到很远的距离,但是他心中有一种感觉,看得远绝不是自己眼睛最厉害的地方,将来会有更惊人的力量。
将眼睛闭上,再睁开,光华内敛,异象消失。
吕思归已经出去了,他准备在夜间潜入秦府找找线索。丁凉也不愿闲着,他望了眼窗外的月,起身,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们如今住在吕思归的住处,一栋小宅子,很不起眼。
朝廷的宵禁令早已形同虚设,临安的夜虽不如白昼那般热闹,却别有一番风味。夜市里不少人在饮酒,赌坊内灯火通明,青楼中多有贵人寻花问柳,吕思归很喜欢临安的夜,他说他的家乡也是这样的,黑夜与白天同样热闹。
丁凉皱着眉头,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腿实在很不方便。虽然依然可以施展轻功,但是毕竟不如以往了。老和尚曾经说过他的腿未必没有痊愈的可能,但是这需要机缘。
机缘什么的他不懂,他相信老和尚。
不过还好,他今天不是去杀人的,而是去找人。
银花赌坊是个很不错的赌坊,场子很大也很公道,据说它的背景是黑道中的一位大人物。
秦府的护卫头子杜丰是这里的常客,不论他当值的时候他总是要来赌两把的。但是他今天的手气不太好,已经输光了。
正当他恼羞成怒准备回去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白天在府里出现的人,那个跛脚的锦衣少年。
那少年在玩番摊,所谓番摊就是赌桌中央有一方块,坐庄各边标上一二三四。庄稼抓两把小石子倾到桌上盖上一只碗。赌徒在一二三四上下注,庄家翻开盖碗,用一根小棒每次移开四颗小石子,直到最后剩下四颗或更少于四颗时停下。如果剩下四颗,则压四的人胜,若剩下三颗,则是压三的人获胜,以此类推。
少年几乎每把都胜,身前的银子堆了好大一堆,庄家的脸都绿了。
这少年自然是丁凉,他不会赌钱,今天只学会了这一种。他的眼力与脑力之强,让他可以算出石子的数目。当然,几乎并不是全部,他也不是每一把都获胜,偶尔会失手,但是他并不在乎,他不是为了钱而来。
世事奇妙之处就在于赌钱的人越是想赢他就输的越快,不在乎钱的人往往能赢不少钱。
他调查过杜丰,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他打算用自己当诱饵,来引这个人上钩。
到后面有很多人跟着丁凉下注,丁凉便故意下错了几次,多少也让庄家赢了几次。跟吕思归相处了这么久,他觉得自己已经越来越精了。
他只带了十银子两出门,此时已经赢到了一千两,觉得已经差不多了,他便准备离开。
赌场的打手彼此看了看,很隐秘的交换了眼神,正准备暗中跟随,却被幕后的老板阻止。
老板年纪不大,一直在楼上观察着丁凉。
一千两银子他并不放在心上,他觉得一个有趣的人要比一千两银子更有价值。
锦衣夜行,还是个跛子,看上去很瘦弱,大半夜的一个人来赌钱,还携带着一大笔银子离去。他好像是在故意露富,像是将蜂蜜放在熊洞前,想将熊引出来。
他微微一笑,招来了自己的手下。
杜丰也离开了,他是跟着丁凉走了。赌坊的打手嘿嘿的笑了两声,他们是熟人,自然知道这时杜丰要去干什么。只是他们受命不得出去,只能眼巴巴的羡慕杜丰多了一笔赌本。
其实他们应该感谢他们的老板,如果他们跟着杜丰一起出去,多半会赔上性命。
杜丰惊喜的发现这个跛脚少年越走越偏僻,他在往巷道角落走,那里最是僻静,在这浓浓夜色中是最适合杀人抢劫的场所。
就好像一直羔羊直愣愣地往饿狼的嘴里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