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累了,还没修过,建议明天再看。
事实证明,盛竹想多了,那只野兔被收拾得干干净净,还贴心切成了小块,放到了灶台上。
盛竹很是惭愧。
怨不得有句话叫丑人多作怪呢,其实她也不想怀疑沈篱,只不过两人名义上虽是夫妻,却是头一回相处,彼此都还陌生得紧,谁知道沈篱是不是一个只看脸的男人呢?
毕竟他自己都长得那么好看。
说到底,还是因为两人外表天差地远,内心的自卑在作祟。
然而转念又想,好看的外表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她可以刚可以柔,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开得起玩笑斗得过豺狼,自认为还是挺优秀的。
优秀的人,有什么理由自卑?
想通之后,盛竹的腰杆子都挺直了几分,对待沈篱的态度就更不客气了,又叫他烫了鸡毛剥了蒜,最后,直接让这个八尺汉子蹲在灶前烧火。
沈篱被她指使得团团转,面上却是一点不耐烦都没有,还饶有兴致地看她烧菜。也不知是灶膛的火越烧越旺还是怎么的,照得他眼里的火苗也越来越亮。
夫妻俩第一次配合很是默契,半个多时辰后,菜就纷纷上了桌。
味美肉烂的红烧兔肉、咸鲜蘑香的红烧鲤鱼、嫩滑爽口的爆炒猪肝,清淡却让人停不下嘴的冬瓜炖鸡,还有干香辣爽的干煸四季豆,甚至连最简单的水蒸蛋都看起来那么馋人。
沈峥跟沈溪吃了一段日子盛竹的手艺,也算波澜不惊了,沈篱和郭子顺还是头一回,吃得那个喷香,尤其是郭子顺,愣是没忍住自己身为客人的修养,连吃了四大碗。
娘唉,这香,这味儿,真特么带劲!
趁盛竹低头吃饭的间隙,他凑过来在沈篱的耳边瓮声瓮气地说了句:“老弟,值了!再丑都值了!秀色可餐怎比得上这真正吃到嘴的美味,惜福啊兄弟!”
沈篱迅速看了眼坐在对面的丑媳妇,面上不动声色,桌底下的脚却毫不留情给了他一下,踢得这口无遮拦的莽汉嘶的叫出了声。
盛竹抬眼看他,关切地问:“怎么了郭大哥,是不是菜不合口味?”
郭子顺急忙摆手,“不不不,太合口味了!我虚度二十四年,这是吃过的最最好吃的一顿!弟妹,你完全可以去当大厨啊。这手艺,要我说,比镇上最好的庞记酒楼也差不到哪儿去!”
庞记酒楼?
听到这熟悉的名字,盛竹愣了一下。
傻大个以为她不知道,于是豪气万千地给她普及知识:
“说起这庞记酒楼啊,那可了不得。昨儿个我跟沈老弟从县上回来经过那边,我想着这一个月在堤坝上又是风吹日晒又是抗麻袋的,老辛苦了,刚巧身上有点儿小钱,就想咱也大方一回,进那传说中的贵人地吃顿好的。哪成想过去一瞧,娘唉,这镇上有钱人忒特么多了,门口等吃饭的排了半条街!一打听,你道咋的?说是那庞记酒楼新推出了一道招牌菜,叫啥啥鱼羊鲜,都说好吃得不得了,镇上有点儿家底的人都跑去尝鲜去了。”
说着,他撇了撇嘴,“听说光这一道菜就要五百个铜钱!煮的是金子还是人参啊,吃了能成仙还是咋的?这老贵。后来咱等不及,就没进去,虽说没吃到嘴吧,但我老郭敢拍着胸口打包票,那啥鱼羊鲜铁定没有弟妹做的这桌子菜好吃!有钱人么,就喜欢整那些个虚的,名字叫得好听而已,估摸着,也就是鱼跟羊摩擦摩擦,整出来的一盘儿四不像罢了。”
噗!沈峥喷了饭。
“对不住对不住。”他急忙擦了擦嘴,偷偷瞄了眼那边面无表情的盛竹,低头憋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