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氏和乔广发夫妻两人对视一眼,最终由韩氏开口,“那就试试吧。”
这大夹子味道真的不错,万一真的有人喜欢吃呢?反正这东西在那小河里多着呢,也没人稀罕,也不花啥钱。如果卖出去就赚了,卖不出去就家里吃。
有了韩氏和乔广发的支持,乔沫儿开心的都要跳起来。把一旁豆儿一把捞进怀里,兴奋的道,“等姐姐赚了钱,就给豆儿买好吃的,送哥和豆儿去学堂。”
“真的吗?姐姐真的会送豆儿去学堂吗?”
“姐啥时候骗过你?”
看着听到学堂二字,眼睛倏然亮起来的豆儿,乔沫儿心里发酸。她哥都十五了,就小时候乔老爷子还算好的教他认了几个大字,可后来乔老爷子心血都放在了小叔和大伯身上,就不管他们了。
就算重活一世,她乔沫儿也没什么大志向,吃饱穿暖住好,自己的命运握在自己手里就行了。她没那么大本事去改变这个朝代,只能让自己适应这个朝代。
等她赚到了钱,一定要送豆儿去学堂,不说靠秀才做大官,最起码认得字就行。她还没有见到过这个时代的文字,她可不想做文盲。
看着现在活泼不少的妹妹,乔旭很是欣慰,他虽然羡慕读书的小叔,可他却未敢想过,而乔家的条件也不允许他读书。
跟爹娘商议了一番后,乔沫儿去镇上的日子定在了两天后,那天正好逢集,乔旭和乔广发也说去镇上看有没有工做,到时候乔沫儿就跟他们一起去。
那些活着的螃蟹,乔沫儿弄了个大木盆来,把螃蟹养在了里边,活着的才新鲜。
因为心里有事,逢集那天乔沫儿早早的就从床上爬了起来,今儿穿的是身洗的隐隐还能看出是粉色的对襟夹袄,下边是条蓝色的裙子。看着身上的数个补丁,乔沫儿叹了一声,这是她翻箱倒柜扒出自己相对来说最完整的衣服了。
因为对自己有信心和把握,乔沫儿昨儿个又让乔旭去山脚下的小清河里找了不少螃蟹,装了有半米高的背篓满满一背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