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只大鸟,姜大哥你好厉害啊!”
水笙快着步子来到马肉处,那一块马肉已经被啄的不成样子了,但是地上却有着整整十三只兀鹰。算起来,被兀鹰啄掉的马肉,有没有一只兀鹰的肉量还不一定呢!
姜少峰和水笙将十三只兀鹰洗剥干净,鹰羽收好,一起烧烤好了等狄云和水岱回来。狄云和水岱本来还有些忧愁这么坐吃山空不是办法,得了这个好消息后脸上也带上红晕喜色。
接下来的几日,姜少峰带着水笙依旧如此这般,只不过射鸟的主角变成了水笙。雪谷中兀鹰不少,偏又蠢得厉害,眼见同伴接连丧生,却仍是不断的为了一口马肉下来送死。
水笙一开始还使不好弓箭,根本射不到要害之处,若非姜少峰补刀,说不定箭矢都要失了几根。到得后来,她的箭艺越发精深,就算没有姜少峰的帮助,也可以独自射鹰。
只是这傻姑娘没有发现,当她可以独自射鹰的时候,姜少峰的眼中闪过一丝莫名的光彩。她根本没有想过,为什么箭术更好的姜大哥,会让她熟悉弓箭的使用。
……
两个多月后,雪谷山洞外,姜少峰身穿一件单薄的背心,头下脚上,以天灵盖顶在地下,两只手的姿式更是十分怪异。
“姜大哥,你的心里到底藏了什么,为什么这么急迫的修炼血刀经,为什么就是不跟笙儿说呢!”
山洞口,水笙看着姜少峰按着血刀经做着一个个动作,脸上看似平静,心中波澜阵阵。女人的心思很细腻,尤其是对于让她上心的男人。
水笙心中有一种预感,姜大哥好像要走了,所以他才那么急的教自己和狄云在雪地里寻找食物的法子。不得不说,这件事是姜少峰太过心急了。
他平时动作虽然隐秘,但是很多事情都挤在同一时间一起做,总是会留下蛛丝马迹惹人怀疑的。
姜少峰又换了一个姿势,以左手支地,身子与地面平行,两只脚却翻过来勾在自己颈中。半个时辰后,他将血刀经全图都练了一遍,顿时全身发暖,犹如烤火一般,说不出的舒适受用。
“呼”
姜少峰感觉今日功课差不多了,连的一个翻身立定。习武虽讲勤学苦练,但是有些东西过犹不及,尤其是血刀经这种邪道功夫。
姜少峰不过堪堪入门,并没有日后狄云般的深厚内力,强行多次修炼,最后很可能走火入魔。所以他很有自律,将整本血刀经入门之后,压抑住心中的冲动,每日只练两个时辰。
更多的时间,他花在了神照经和水岱所传的登萍步轻功上面。他可不是动不动和人排命的愣头青,在他心目中,轻功的地位仅次于内功,保命的好手段好么!
“姜大哥!小心别着凉了。”
水笙见姜少峰收功而立,脸上露出笑容走到他的身边,替他披上一件古怪的大衣,而后用随身锦帕替他擦拭着额头上的热汗。
披在姜少峰身上的是一件古怪的衣裳,是用鸟毛一片片的穿成,黑的是鹰毛,白的是雁翎,衣长齐膝,不知用了几千几万根鸟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