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那么喜欢曼彻斯特,只是在离开京市前看了那部电影,觉得反正无处可去,不如去个有点儿回忆的地方。
我住的地方远离闹市,在一处礁石峋立的地方,修了栋白色的房子,每天坐在门前走廊上,看着蓝色的海面,远处会飘来白色的帆船,经常会有来这里野营度假的家庭,开着拉着大家子的人,欢欢笑笑地从车里跳下来。
孩子们奔向大海,在沙滩上逐浪画画捡贝壳,父亲在不远的地方看护,以免他们被浪头卷走,而母亲就会在不远的地方铺开桌布,摆上水果,准备一家人的野餐。
三不五时的会有粗心大意的人忘记带盐罐或者咖啡壶,就会来我这里借。
而且都是带着孩子过来的,孩子要么是被抱在大人怀里,要么是被牵在手中。
他们会咧着嘴笑,露出少了两颗门牙的牙齿,眼睛里满是幸福和快乐的童真,跟我挥手打招呼,
如果他们不带着孩子过来,我是不会借给他们的。
我又不喜欢他们。
我谁也不喜欢。
但我承认我羡慕那些孩子,他们大多都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
而我在年轻气盛时做过的那些蠢事,已经永远来不及补救和挽回了。
一天晚上我坐在海边吹风,看到一个七八岁大的小男生一步步往深水里走,我就坐在那儿看,我想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直到一个浪头打过来,他被掀翻在地,我才游过去把他捞起来。
他说,他爸爸妈妈要离婚了,前两天他们带自己来这里野营,就是最后一次聚会,他不想爸爸妈妈离婚,所以躲来了这里。
我要气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