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大多数人都是喜欢光的。或许是生物的本能,亦或是对希望的渴求。
新生代歌星就这样出现在了光照与烟雾中,台下的观众瞬间爆发出了一阵雷鸣般的喊声。无数个亮着灯光的领结灯饰遍布全场,好似台上的这束灯光是月,而他们手中的灯饰便是星。
台下一脚,看着全场观众反应的公司老板摸出了一根香烟,却只是咬在嘴里。倒不是他没有火,因为就在他要点烟的时候,音乐响了。
并非是那种光怪陆离的音乐,被排在第一首的是张志的成名作,也就是他在音乐比赛上夺冠所唱的歌曲。一首极具古典特色的歌曲,听逍遥。
与其它歌曲不同的是,张志的这首成名曲不论是曲子还是歌词全都是他自己创作的。可以说是他的心血之作,如果不是黑领结,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听到这首歌曲。
轻柔的音乐抚平了台下观众的心灵,欢呼声渐渐淡去。剩下的只有满天的星辰以及台上的月,只不过,这些星辰大多是一枚领结的形状。
舞台上,张志的身旁忽然亮起了一盏灯。暗黄的灯光虽不及照射在张志身上的光束耀眼,但还是吸引了观众的目光。
那是一把暗黄色的木吉他,在灯光的映照下,吉他仿佛多了一丝古韵,尤其是当一阵烟雾在木吉他周围缭绕时,更是给人一种此物非凡品的感觉。
台上的张志慢慢转过身,走到了麦克风架子前。顶棚的主光束随之移动,而那些绚丽多彩的霓虹灯则是在一瞬间重新洒向了观众席。一时之间,星河中开出了七彩的花。
几乎和所有演唱会的开场白一样,张志先是感谢观众感谢主办方,随后在又一次响起的欢呼声中捧起了身旁的吉他。
“为了感谢大家,现在我要带给你们我的一首原创歌曲,相信你们都有听过,歌曲的名字是……”
说到这里,张志故意顿了一下,做侧耳状,台下的观众瞬间齐声喊出了这首歌的名字,激动的情绪渲染了整座体育场。
“听逍遥!”
观众席后方,小美的脸上多了一丝怒意。倒不是她不想听张志唱歌,而是因为张志骤然进行的互动又将她的零食给吓掉了。而更为奇怪的是,她试着弯腰去找零食去了哪,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真是的,吃个东西都这么难。”小美气鼓鼓的瞪了一眼舞台方向,重新在袋子中拿出了一袋零食。
在其身旁,小荷倒是安静的坐着。对于小美的抱怨她也只是笑笑,随后又将目光转向舞台。在那里,张志已经拿起了吉他,算不得纤细的手指压住了品柱,另一只手按在了弦上。
小荷的内心是紧张的,当然其中也有她第一次来听演唱会的缘故。观众的呼喊并未感染她,反倒让她的心提了起来。因为她很清楚,台上的张志已经不是那个清唱都能迷倒一干粉丝的转音能手,而是变成了一个连高音都很难唱上去的醉酒大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