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上丁慕瑶跑了两个八百米,气喘吁吁得拿矿泉水淋头发。四月份的天气不算凉,但剧烈运动后猛地给头皮浇一瓶水,这女孩就一点都不怕感冒吗?丁皓这么想着赶紧跑到小卖部想给她买块毛巾,回来的时候看见她已经拿自己的校服擦头发了,阳光下她笑起来的模样真好看,还是跟小时候一样爽朗爱笑。丁皓呆呆地愣在原地,竟忘了把手中的毛巾递给她。还是包子瑞的篮球滚到了他身边,他才反应过来。可是丁慕瑶已经不在原地,依依说她先回去休息了。一般女生跑一个800 米已经累到崩溃,估计也就只有丁慕瑶能随随便便两个八百米下来还生龙活虎。她出了汗,又淋了水,还吹了风,生怕她会感冒,丁皓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茶水间装了一杯子热水,准备回教室找她。楼梯口就能听到她熟悉的大嗓门,看来她这么好的体质想感冒也是不大可能的了,丁皓安心地舒了一口气。他静悄悄地走到门口准备吓一吓她,结果刚好听到叶梓晴和她讨论文理分科的事。
她已经选好理科了?怎么没跟自己说。不是让她决定好之后打声招呼吗?
选理科也好,反正妈也希望自己学理,就不用费心多做解释了。
什么?她居然是为了陆羽宁学理?这女人怎么执迷不悟,不知道看上陆羽宁哪一点了。火大。
不是都说好要遵循自己的兴趣爱好来的吗?文理分科这么重要的事她怎么可以任性地为了一个男生就随随便便学理了呢?越想越生气。恨不得将手里的保温杯捏个粉碎。
“丁皓,你回来啦?”本来想转身出去静一静,叶梓晴看到自己了,然后她也看到自己了。她要是知道自己听到了她们刚刚的对话,会主动解释一下么?于是,丁皓径直走到她们面前,想看看她的反应。令人失望的是她什么反应也没有,丁皓发现自己更生气了,不想理她。自己的满腔热情总是在她这里遭遇一盆盆的冷水,不能再这样总是由着她任性了,必须让她知道做每个决定都是要对她自己负责的,死皮赖脸对她没有效果,那就试试欲擒故纵。于是他和叶梓晴聊完就径直回座位了,也没看她一眼。她一脸惊讶的表情被丁皓尽收眼底。丁皓决定起码三天不想理她,结果也就努力坚持了一下午就破功了。因为丁慕瑶话实在太多了,一下这样一下那样,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她就像是一只麻雀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
其实前两天叶梓晴就邀请过自己去参加她的生日宴,当时觉得并没有太多交集就拒绝了,没想到丁慕瑶居然被派来当了说客。这女人蠢起来真要人命,难道她就没看出来叶梓晴非常觊觎她同桌的美貌吗?她居然视而不见。要不是听到陆羽宁也要去参加的话,丁皓是会坚持拒绝的。真想不通陆羽宁怎么这么闲,怎么哪里都有他,既然他在,那自己是非去不可的。
梓晴生日那天,丁皓特意约了陆羽宁一起,避免丁慕瑶跟陆羽宁同框。可是没想到刚进花海,就看到丁慕瑶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得从前面酒店的台阶上下来。这个女人总是这么没头没脑,走楼梯也不知道看路,就这么有一步没一步的瞎走,看着都害怕,万一踩空了摔下来怎么办,本来就已经这么蠢了。她难道是大白天喝酒了吗?丁皓正在犹豫要不要上去扶她一下,可是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自己正在和她冷战呢,怎么可以提前认怂呢?这么想着的时候,丁慕瑶果然踩空了一脚,连续好几个台阶踉跄了下来,眼看着就要猛摔到地上,丁皓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马上冲上前去,走在他前面的陆羽宁动作更快一步,刚好跑到她身边趁她倒下的前一秒扶住了她。丁皓长吁了一口气,又为自己慢人一步感到懊恼。丁慕瑶看到陆羽宁的瞬间表现出来的开心和意外让丁皓感到郁闷,这女人的情绪全都写在了脸上,喜欢也是,悲伤也是。丁皓有那么一瞬间的挫败感,不得不承认从小到大喜欢陆羽宁的人会更多一些,这家伙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居然这么讨人喜欢。丁皓决定将高冷进行到底,看也不看他们俩,径直顺着楼梯走入酒店,先去把生日礼物给叶梓晴,然后就回家吧。反正明天也是周日。优优说叶梓晴这样的小女生肯定喜欢音乐盒之类的礼物,所以丁皓就在横街那边的礼品屋挑了一个音乐盒。不知道为什么丁皓总觉得像叶梓晴这样的女孩子一点都不可爱,以为自己长的漂亮全世界就应该围着她转,而他偏不。后来的后来才发现,虽然不愿意承认,原来妈妈对他的影响是极大的。现在回想起来,好像妈妈和丁慕瑶的性格很像,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有时候分不清内心所想,所以很容易受伤,这也激发了丁皓的大男子主义,愿意用一生守护妈妈,守护和妈妈一样的慕瑶。
叶梓晴准备唱歌,前奏音乐响起来的时候,丁皓就听出了是光良的《第一次》,多么熟悉的旋律,他早已烂熟于心,说不上为什么这么喜欢光良,总觉得他唱歌完全是表达自己的内心实感。唱歌的时候,叶梓晴不停得朝他看过来,他不止一次暗示过叶梓晴,自己并不喜欢她,但她却还是一如既往。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年少的我们拥有的最多的估计就是勇气吧,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丁皓决定要找一个时间认真跟叶梓晴说清楚,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的命中注定,自己是,叶梓晴也是。
依依端着餐盘走到丁皓身边,神神秘秘地跟他说:“丁皓,别说哥们没帮你啊,早看你和慕瑶不对劲,今天终于猜到原因了。刚刚我看慕瑶自己一个人出去了,给你个机会去看看,因为我还要好好吃一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