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大宋皇宫中到处张灯结彩,城中也披上了十丈软红。人人载歌载舞,只因为大夏的嫡公主南宫虹歌,今日就要和大宋赵王刘旭结亲。从此大夏大宋便亲如一家,再也没有边境纷争。
这件事传出,城里不少将赵王刘旭当做是梦中情人的女子们顿时芳心破碎。要知道,那大夏公主可是出了名的丑女。她脸上有块奇丑无比的疤,所以终日里戴着黑纱示人。而且她还是大夏内定的皇储,若是娶了她,将来必定要随她回大宋当皇夫,这也就意味着玉树临风,翩翩佳公子的赵王要与大宋皇位绝缘。
可是偏偏那大夏大巫祝和大宋国师推算出的最合适人选,就是赵王,于是刘旭就踩着一众红颜破碎的芳心,一步步地迈向了自己并不爱的女子。
其实,娶谁都无所谓。因为刘旭(即宁旭本名),他的心早已在两年前,葬送在了那云来峰下。
他至今都觉得,自己的魂魄还留在那云来峰下,日日搜寻着一个已不在世间的倩影。可能想南小红的次数多了,他有时甚至会对着自己的双手。问道:“自己当日到底是为何要被救,然后独自存活。这个问题折磨着他,让他整整三月无法饮食和睡眠。所有人上前来劝他,甚至搬出他生母的遗愿来劝他都没有用。因为一个人的心死了,空留一副躯壳在世上,那就是活生生的行尸走肉。
可是偏偏,周围的人连死都不让他死。他们总是用银针来扎昏他,然后喂他千年人参熬成的汤来续命。而他的选择则是,在上好的女儿红里重新看到他心爱的南小红。喝醉了他才能活着,醒了反而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直到那日,韦如音对喝到狂吐的他说道:“殿下,您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算为了南小红,您也得好好活着。因为陛下已经决定,要联合大齐和回纥大举攻打大夏。您要是再不清醒过来,想办法阻止这件事情。那么到时候不但我大宋百姓要受战乱之苦,而且那生养南小红的故土,南小红生前最热爱的大夏百姓也要受刀兵之灾。”
刘旭顿时翻起了身,他想起了南小红之前去杀季秀兰时对自己说的话。“阿旭,你可知道我为何要拼了命地去杀季秀兰吗?”他当时不屑地回道:“无非是想像男人那样建功立业,博得众人赞美罢了。”
然而一向最快乐的,好像天塌下来也不会有所动摇的南小红,那天脸上却露出了比秋风还悲切的忧伤,她淡淡说道:“这世上从来就没人理解我。朗哥哥也是,你也是。亏我之前还觉得,你好像跟其他大宋人不同。不会轻视女子,将女子视作软弱无能的象征。现在看来,是我错了,是我自作多情了。”
南小红当时悲伤的神情,让刘旭至今都记得。于是他扔了酒杯,披上金甲。以三寸不烂之舌入数十万铁骑间,三日三夜的密谈终于以利益的交换说动其他两国退兵。那以后他的盖世功名就更加响亮,就连坊间都开始流传他的功绩,演唱根据他的故事而改编的词曲。
原先想要退隐江湖的打算被粉碎了,如今的刘旭已经是骑虎难下,除了他自己,无论是谁当了下一任储君都不会放过他。
看着那身穿红衣,行动间步步生莲的新娘,刘旭却只觉得厌恶和冷漠。这本就是个陷阱,之前以为刘旭真的打算退出太子之争,而放松了对他警惕的皇兄弟们在他身上狠狠吃了次亏,所以才有了明明适龄的皇子有很多,国师却只推算出他和南宫虹歌公主的八字适合的结果。
什么“佳偶天成,”还有什么“缘定三生。”听得刘旭就直想吐。偏偏那老国师还用满脸都是皱纹的脸对他说道:“殿下,您与公主是天生一对,但请殿下好好珍惜。否则您若辜负了这老天赐的姻缘,您恐怕会后悔莫及,孤??????”
最后几个字那老国师没敢出口,估计他也知道这是大不敬的话。刘旭面色未改,笑嘻嘻地打发走了这老国师和所有想要来看热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