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青等哥布林在与狼群大战后养伤的这十几天期间,屠尽同族并将同族吃了个干净的狼获得了强大的进化。
与老虎的战斗中被虎爪抓伤、与哥布林战斗被木质长矛刺伤,这两种伤势让这头狼意识自己最能依靠的利器唯有牙齿,这过于单调的武器极大地限制了自己的攻击力,想要变得更强、统治更大的区域就需要更多有效的攻击方式。
通过与老虎和哥布林的战斗,狼有了直观的感受,进化时极力渴望着像老虎和哥布林能站立保持平衡的状态下用灵活的前肢攻击,这样攻击方式更复杂多变、有效攻击距离也获得增长。
结果只能用受到了神的祝福这种情况才能解释这头狼心想事成般地顺利进化成“人狼”了。[心想事成么]
成功进化后,人狼变得更加残暴嗜血,而且食量惊人,被它捕获的猎物无一例外全被撕成碎片然后吞食干净连骨头渣子都不剩。现在体形小的猎物例如野兔、狐狸,体形中等大小的獾、野猪等已经不能满足人狼的食欲了,人狼转向这片森林中体形最大的角鹿。
人狼现在的速度不算很快,勉强追逐角鹿的话最后是能追得上的,但是太费劲。不过现在人狼已经适应了直立行走和手脚并用的急剧转向,配合原本的速度,能做到很多不可思议的动作,例如爬树,例如以大树做跳板,在不同大树间做异常灵活迅捷的‘Z’形横向跳跃,甚至能像长臂猿一样勾着树枝做短暂的滑跃飞行。[人猿泰山么]
这么一来,人狼可以事先埋伏在树上从空中对角鹿做偷袭,同时利用重力的作用能将‘Z’形横向跳跃很快加速到最大速度。角鹿受到惊吓后通常都转头就跑,这样就把背后完全交给的处于高度优势上的人狼,人狼甚至可以骑到角鹿的背上用利爪将角鹿割喉,这个方式成功率更高。
人狼很快习惯并喜欢上了用这个方式捕杀角鹿,甚至有时候也会用这种方式捕杀中小型猎物打打牙祭,利用高度、速度、体形等各方面优势将中小型猎物用一只爪摁在地上,另一只爪割喉。
现在人狼的利齿通常只用来嚼碎猎物坚硬的骨头,有时候碰到利爪撕不动的皮肉才用利齿去撕碎。
本来老虎和棕熊相对于角鹿的力量和速度不占优势,因此它们的领地内的角鹿缺少天敌分布就比较多,同理黑熊领地内的角鹿分布就少。人狼也很快发现了这个规律,在原本属于老虎和棕熊的领地内大肆捕杀角鹿。
短时间内损失了比平常多很多的角鹿之后,角鹿王终于按捺不住了,从森林深处来到人狼经常出没的地方。
这一天,人狼像往常一样埋伏在树上,这里靠近小河,是角鹿群的必经之路,因为角鹿要喝水就必须路过这里。
不久之后,人狼看到了体形比普通角鹿大了一圈的角鹿王。
角鹿王身长能有2.5米,肩高近2米,体重差不多能有1吨重,体壮如牛,透过毛皮能看到隐藏在下面的肌肉饱满结实,充满了力量,尤其是脖颈和肩部的肌肉像公牛一样高高隆起,想必冲撞力也跟公牛一样巨大。
角鹿王头上的一对鹿角像一对大树杈,干很粗壮,越到冠部就越像一个扇形,冠部的扇形的边缘处有很多小而尖的分叉。不仅如此,额头的中间比普通角鹿还多了一个笔直向前的粗短的独角,类似犀牛角。
这么看来,如果被角鹿王正面冲撞到,除了要吃下巨大的冲撞力之外,还会被这根粗短的独角给刺破一个大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