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将那包血袋交到了张逸轩手中后,便是不再理会,提着那从对方单元楼上拆下来的大门,头也不回的朝着徐小妍家而去。
看着离去的莫泊,张逸轩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血袋,最终他还是一狠心,将手中血袋的封口拆开。
莫泊说得对,自己现在的实力终究还是太弱了,所以现在想要活下去,就只能杀掉一切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
无关对错,只是他不希望死的那个人会是自己罢了。
他将那血袋中的血液清泻倒出,一股股橙红色的液体洒落在地,顺着地面向里面流去。
这些血液,其中有一部分已经沉淀为了进化液。
但这样一来效果却是会更好,因为它们并不会像血液那样容易快速凝固,对那些锯齿鼠的吸引力也会更大。
血液与进化液,看似只是同一种东西,其实本质上,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液体。
如果不将锯齿鼠血液密封做沉淀处理,那么它们就会和正常血液一样在空气中凝固,并不会变成可供觉醒者变强的进化液。
张逸轩将血袋中的进化液在地上倒成了一条直线,这样一来,能够确保一会能够将大量的锯齿鼠吸引到这里。
做完这一切,他才拍拍手,将血袋随手丢在一旁转身离开了。
……
二人的动作相当之快,并未引起楼上林云鹏与他那些走狗们的注意。
不过,现在的林云鹏,估计也没什么心思注意楼下的异常。
他此时,正悠闲的斜靠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只手搂着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肆意的享受着对方身上那顺滑的肌肤所带来的触感。
这种事情若是放在末世之前,他甚至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毕竟,他曾经只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公司的小职员,虽然月薪的还算可以,但相比于那些真正的有钱人,他还依旧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
人们最多只会觉得他比较能干,但对其产生敬畏之心,那是压根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在鹏城这样的一线城市,最不缺的就是高薪的有钱人。
可能你在楼上朝着街道上泼一盆水,泼到的十个人里面就有九个是他这样月入上万的。
但是现在不同了,末世降临,自己又觉醒了类似超能力一样的东西,如今的自己早已今非昔比!
现在在林云鹏面前,那些曾经在他看来高不可攀的有钱人,如今却全都如同是一条条狗一样跪舔自己,这让林云鹏的心中简直大呼过瘾!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转变心态的原因之一。
与其当个吃力不讨好的英雄,那还不如做个独裁专政的土皇帝!
只要自己的实力够强,这些人自然也都愿意归顺于他,无论自己下达的命令有多过分,在他的威逼利诱下,这些人大多都会选择去执行。
至于敢反抗自己的,那也仅仅只是个例,正好自己可以杀了他们来给其它人立威!
林云鹏不是没有脑子的人,他能做到一家公司的主管,自然比别人聪明的多。
他很清楚一件事、
商人都是软骨头,尤其是有钱的商人。更加惜命!
他们永远都是以利益为大,在死亡的威胁下,自己让他们干什么,他们都会去照做。
正如此想着,外面的房门忽然被人给敲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