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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被爱滋养的草原

诺敏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微风自顾吹着,草儿是没有呼吸的生物,而每当微风拂过的时候,草儿的摇曳就是呼吸。

这是微风赋予草儿的生命。草儿的生命经不起践踏,但却没人可以阻挡草儿的生长。

像微风拂过草儿一样,当有一样东西拂过你的心头,你的心儿也会开始摇曳,这种摇曳不是呼吸,这种摇曳,叫做感动。

感动是更无形的东西,无法言说,无法名状,无法捕捉。感动可能像一只精灵,淘气地瘙痒你的心,你只能任随这种感觉发生,却又无法解痒,于是这个名字叫做感动的东西,就久久萦绕在心头。

十年前,朝廷征牛羊,诺敏和乌恩其亲自赶着羊群前往大都。诺敏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是人间繁华,什么是人间美梦。

大都街头人流熙熙攘攘,往来商贩穿梭,那些衣着锦缎,身穿绫罗的妇女,让自己这个从漠北草原而来的牧羊女相形见绌。在漠北草原,乌恩其常常用草原上雨后的彩虹称呼自己,诺敏一直觉得自己真的是彩虹。而当自己来到大都,诺敏觉得自己并不是彩虹,那些花枝招展的、金钗粉黛的大都女人才是。

诺敏觉得自己像从草原的一处水洼里爬出来,满身淤泥,而这些花枝招展的大都女人,一个个都踩着云彩,飘在自己头上。

尽管乌恩其用货卖牛羊的所有金钱,请来草原上最优秀的裁缝,为她缝制绣花皮靴,锦绒袍子,可那些金光闪闪的大都女人,举手投足间,轻描淡写地就把自己比下去。

夜晚,乌恩其殷勤地带着诺敏去大都赏灯,那些花灯让乌恩其沉醉,但是诺敏眼中,那一座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在烛火掩映下,更显奢华高大,富贵逼人。

乌恩其用货卖牛羊的钱,买下一只珠宝点缀的黄金手镯,亲手为诺敏带上,乌恩其开心地说:“从此以后,漠北草原的彩虹身上就多了一道金光。”

尽管这只手镯用尽了所有的货卖牛羊的酬劳,可诺敏觉得,这只手镯,像一个巨大的讽刺。那些绫罗锦缎,金钗粉黛,巍峨殿宇,就在自己眼中穿梭,但却不可捕捉。

草原上一望无际的绿色,头顶湛蓝如洗的天空,悠闲散漫的羊群,凝固成一张脆弱的玻璃画片,被绫罗锦缎、金钗粉黛、巍峨殿宇冲击成散落一地的碎片。

身穿绫罗锦缎的大都女人,会有多少耀眼金饰?

巍峨宫殿里面,住的是哪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王侯呢?

可惜自己的男人,只是草原上一个煮羊肉的厨子,即便他能煮的出漠北草原最美味的食物,最香甜的奶茶,但是他依旧只是个厨子。一个看见草原就心胸舒畅,看见蓝天就放声歌唱,看见羊群就意兴阑珊的厨子。

大都一夜,让诺敏心醉十年。

从此诺敏心中向往的圣境,不再是绿色的草原,不再是湛蓝的天空,不再是遍地的羊群。

从此让诺敏心驰神往的圣境,变成了繁灯如火,金银铺就的大都。

诺敏的心情低沉绝望,尽管自己的夫君,不是金顶殿堂里面的将军王侯,无法源源不断地供给自己绫罗绸缎,金钗粉黛,但是诺敏也决计不允许自己背叛。

这是每一个生活在草原的女人的勋章。

诺敏的心里也从绝望的死水里盛开了一朵希望的莲花。

毕竟自己的女儿,那个继承了自己所有美丽的其木格,那个没有见过繁华大都的女儿,是完全可以,并且完全值得拥有这一切的,毕竟身为母亲的自己,可以把这些让人心驰神往的东西,一一告诉她。

一直到贵族公子把两千两黄澄澄的金元宝,扑簌簌倾洒满地。那一瞬间,诺敏觉得自己多年的期望,现在终于唾手可得。他们就散落在自己面前,只要自己一弯腰,那些黄澄澄的元宝,就会像希望之舟,载着自己和心爱的女儿—其木格,飞向心驰神往的大都。

她不仅看到了绫罗绸缎,不仅看到了金钗粉黛,不仅看到了金顶宫殿,她更看见了自己和心爱的女儿,徜徉在金砖铺就的殿堂,她看见了母女二人在环龙绕凤的两人围抱粗细的雕梁玉柱旁捉迷藏。看见美丽的女儿,那个被叫做草原之花的姑娘,脱去漠北草原标志性的皮靴绒袍,身着绫罗,像一只翩翩起舞的彩蝶。

看见了她们的睡榻,金纱帐幕薄如蚊翼,鹅绒缎被面上描着金枝彩莲,红木榻宽阔敦实,两边站着曼妙侍女,端着巨大的银柄日月扇,再不会像在漠北草原的时候担心蚊子的困扰。

看见了她们在灯火通明,热闹喧嚣的大都街市上流连忘返,每一处摊位都货卖着精致奇巧的玩物,这些东西,在空旷辽远的漠北草原,实在难得一见,人生会被这些东西,填充上无法言述的乐趣。

是的,诺敏看见了,那些摆在他面前的、散落一地的黄澄澄的大金元宝,即将开启她们梦境里无数遍憧憬的生活。

直到像微风拂过草儿一样,诺敏的心头,也被什么吹动了。

就在彩力甘即将死去的那一刻,只要络腮胡再一用力,彩力甘就会永远埋葬在这片草原,他的肉体将会灭绝,他的灵魂将会消散,他深沉而炙热的爱情,将会被人遗忘。

这个少年在临死前说出的话,就像拂过草儿的微风,拂过了诺敏心上。

这片草原,是大地母亲的杰作,这里的一切,是被爱滋养孕育的。我对其木格的爱,就像大地母亲爱这片纯洁的草原一样。

就是这句话,拂过了诺敏心头,诺敏站在拂过草儿的微风中,心里久久回荡一个久违的声音。正是那一缕感动,像微风拂过草儿一样,拂过诺敏的心头。

这是上天注定吗?这是自己逃不过的宿命吗?

世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这个即将死去的少年—彩力甘,在他临死之前喊出的这句话,正是多年前,乌恩其娶自己为妻时候的盟誓。

已经过去了好多年,那些情境已经完全被自己遗忘。这十年,璀璨的大都,占据了自己心里一切的空间,为其木格找到一个人中龙凤的如意郎君,成了自己在这片漠北草原生活下去唯一的希望和动力。

诺敏觉得嘴角有东西流进来,用手拭去的时候,发觉自己流泪了。

这是什么泪水?是看到金元宝的喜悦吧?是找到乘龙快婿的激动吧?是愿望达成的心满意足吧?

如果不是的话,又能是什么呢?

草儿拂过微风的时候,草儿知道自己为何摇曳。

感动流泪的时候,人也会知道灵魂深处被什么不经意的触碰。

诺敏确信,这眼泪不是源自喜悦,不是源自激动,不是源自心满意足。

诺敏确信,这眼泪源自回忆和感动,和险些被自己放弃的爱。

多年前,乌恩其用鲜血向自己盟誓:“这片草原,是大地母亲的杰作,这里的一切,是被爱滋养孕育的。我对诺敏的爱,就像大地母亲爱这片纯洁的草原一样。”

多年后的今天,那个不自量力的、不顾性命的少年—彩力甘,用生命表白:“这片草原,是大地母亲的杰作,这里的一切,是被爱滋养孕育的。我对其木格的爱,就像大地母亲爱这片纯洁的草原一样。”

那一瞬间,绫罗锦缎被烧毁了,金钗粉黛被融化了,金顶殿堂也倾塌了。

传来一声雄鹰展翅的啸鸣,广袤嫩绿的草原,湛蓝如洗的天空,悠闲散落的羊群,重新组成一幅瑰美壮丽的画面。

诺敏离开椅子,走到依旧燃烧着的土灶旁。

乌恩其,这个穷其一生,没有成为大将军的草原汉子,这个望见征尘滚滚便心生退却的草原汉子,曾经在她的心里,也像天空翱翔的草原之鹰一般迷人。如今自己已经完全把他排除在自己的生命之外。

多亏那个叫夏方的蓬头发的少年,这盆羊肉还健在。煮得久了,肉已经软烂,汤水呈现一种奶白色。

诺敏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好好看看这盆羊肉了。乌恩其煮羊肉的方式很简单,舀来清澈的湖水,烹煮现杀的羊肉,有时候就地取材,用鼻子嗅一嗅,就一脸心领神会的样子,微笑着扔进锅子里一把不知名的草。乌恩其全程目不转睛,每一棵柴劈成几乎同等大小,柴火燃烧出火苗的大小,是乌恩其最在意的事情。

诺敏忽然懂得,这一切源于一场热爱。

诺敏并不知道全天下买走自己牛羊的人,都是用什么方式烹煮牛羊的,单单这漠北草原里面,跟乌恩其用同一种方式烹煮羊肉的人,就不下千百个。

但是毫无争议,在漠北草原,乌恩其烹煮出的羊肉,是最美味的。

在这片草原,一定有很多人羡慕诺敏和其木格,因为诺敏的丈夫,其木格的父亲,拥有这片草原最高超的手艺。

诺敏却早已经不觉得这是什么美事了。

那十年,诺敏早已经不把每天能吃到乌恩其的手艺而觉得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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