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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叫夏方,遇弱则强。遇强,更强!

“莫要猖狂,看我来拿你!“

络腮胡踩着“马足“,飞踏而来,空中使起身段,接连踢出数腿,抡锁链的擎起锁链挡住,不料络腮胡凌空踢出的每一腿,力道一下胜过一下,被络腮胡逼得紧了,抡锁链的连退了数步,一直到络腮胡落地站稳,才又挥着锁链来打,络腮胡也不闪躲,一手抓住锁链尖端,二人隔着锁链较量起力气。络腮胡每上一小步,便用锁链在自己手上缠一圈,如此跨进了十来步,抡锁链的自觉自己力气远远不如络腮胡,奈何撒手也不是,不撒手也不是,不知如何不好。

只听络腮胡闷哼一声,下盘扎个马步,右手用力一扯,抡锁链的整个人像只小鸡一样直直飞扑向络腮胡,络腮胡右脚后撤半步,用依旧缠着锁链的右手“嘡“一声拍在飞来的抡锁链的胸脯,抡锁链的应声飞出老远。

“哈哈哈哈,“贵族少年看看得起劲,抓起两个金元宝,扔在络腮胡脚下,”打得好!好武功!诺,爷赏你的!“

络腮胡喜出望外,美滋滋地朝着贵族少年一拱手,捡起两个金元宝,在衣襟上擦拭得干干净净,揣进怀里。

贵族少年接着喊:“想不到啊想不到,今天真是十分有趣,你们逗得少爷我开心了,我就再送些金子给你们,好好打,哈哈哈,都他娘的好好打。”

络腮胡觉得好像那里有点不对劲,自己本来也是来应征的,这个鼓掌叫好的千金阔少本是自己的竞争对手。关于对手,本应该是不屑的,现在自己却成了给他作表演的玩物,两块金元宝着实馋人,自己一时没控制住喜悦,却忘了在准岳母面前维持一个有志气的形象,心中问自己:“是不是应该把这两块元宝扔掉?”却自己答自己说:“先看看岳母的脸色。”于是转脸看向诺敏,却发现诺敏也正笑着看着自己,见诺敏脸上一脸称赞的笑容,自己心下轻松了许多。长出了口气,心中甚美:可以心安理得地收好这几个元宝了,说不定等下打得精彩,那个对手阔少爷,还会赏得更多。去他娘的,娶不到草原之花也就算了,赚点儿金子去找乐不也一样吗?

仆人去拿羊肉还不见回来,贵族少爷气得火冒三丈,看过去时,见仆人正在和蓬头发的纠缠,想来可能仆人硬拿,那蓬头发的多管闲事不让。贵族少爷捡起一块金元宝,告诉身后另一个仆人:“去去去,去把他唤回来,把这金子给了那个狗拿耗子的蓬头发的,妈的,叫他滚开。挑两块有骨有皮的拿给我,其余的都他娘的给我倒掉。”

仆人接过金元宝,往土灶方向跑去。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络腮胡打败了所有凭功夫前来应征的人,只听见遍地哼哼呀呀的惨叫声和哀嚎声,络腮胡的怀里,也揣满了贵族少年不断扔过来的金子。

现在到了宣布结果的时候。

诺敏十分开心,因为心中的乘龙快婿已经有了绝佳的人选。

络腮胡十分开心,这场争斗让自己得了这许多金元宝,哪里还管什么草原之花,当然是南上大都,寻个花街柳巷,左拥右抱,夜夜笙歌,醉他个三天三夜再说。

贵族少年十分开心,毕竟走到哪里都没有人比自己更多金。

皆大欢喜。

但是有一个人不开心,从头至尾都不开心。这个人一直躲在人群的角落,从头至尾看在眼里,却始终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或许他根本就无足轻重,也不会有人刻意在乎他的存在。但他却是今天这里所有人当中唯一一个抱着必死的决心来的。拿不出金元宝,也不会功夫,但是即便死了,他也要试一试。

一分钱尚且难道英雄汉,更何况几千两黄金。如果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那么几千两黄金就可以让英雄汉魂飞魄散千百万次。当真被难倒的时候,一分钱和几千两黄金又有什么区别呢?

金钱可以难倒英雄,更何况一个不是英雄的普通人。如果一个不是英雄的普通人,被金钱难倒了,却本也没什么好意外的。

的确,金钱可以难倒一个英雄,可以难倒一个普通人。

但是,金钱难不倒一条生命。

即便山穷水尽时候,每个人至少都还有一条生命,眼下,正是搏命的时候。

生命这么珍贵,还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珍贵?能给出一个什么样的理由,需要用生命去搏斗呢?

这是个毫无意义的问题,已经决定搏命了,既然决定连命都不要了,还讲什么狗屁理由。

“请让我也试试。”

人群里传来一个声音,这声音毫无生气,但却无比坚定。这个人的眼中也没了生气,但是眼里却没有丝毫犹豫。

“彩力甘!”人群里有人喊他的名字,全场安静了片刻之后,炸出了一浪高过一浪的嘲笑声。

“哈哈哈,是这个穷小子,翻遍全身找不出一个铜板的人,还想来娶草原之花。”

“哈哈哈,可能是昨晚睡觉梦见了一条龙,龙钻进他身体里,现在他有盖世武功了吧?”

“哈哈哈哈”,人群又是一阵爆笑,声音无情刺耳。

彩力甘一步步走向诺敏。

如果自己是个大英雄就好了,这样当自己喊出这样一句话的时候,就会没有嘲笑,而是掌声雷动。可惜自己不是英雄,所以自己得不到掌声,而只有嘲笑声。

只是这嘲笑声并没有丝毫引起彩力甘的不悦,一个将死之人,又怎可能被嘲笑声征服。

彩力甘臣跪在诺敏面前,右手放在自己胸膛,“尊敬的夫人,请求您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试一试。”

蓬头发的正和贵族少年的两个仆人玩着“游戏”。后来的拿着元宝的仆人,把金元宝扔在蓬头发面前,重复了一遍贵族少年教给自己的话,示意蓬头发的不要多管闲事。蓬头发开心地说:“我给你二人变个戏法可好?”说完把仆人扔在地上的元宝只一脚就深深地踩进草地里,摊开两手做了个空了的手势,一脸坏笑地说:“没了?厉不厉害?“

两个仆人怒了起来,硬来夺取,不知道蓬头发的玩起了什么手法,两个人四只手,却老是被蓬头发的只用一只手就推来闪去,无论如何碰不到锅里的肉。蓬头发的一边和两个仆人嬉戏,一边看着从人群当中走出的彩力甘。

这就是乌恩其大叔说的那个少年,那个无比深沉地爱着自己女儿的少年,那个完全被诺敏看不上眼的少年。

诺敏别过脸不看彩力甘。

彩力甘依然跪着,虔诚地说:“我没有金元宝,但我对其木格的热爱,就像草原男人胸腔里流淌的热血一样狂热,就像牧羊的猎犬对待主人一样忠诚。请让我守护其木格吧,这世间能给其木格幸福的,不该是武力征服,不该是金元宝,该是我体内奔涌的热爱啊。“

诺敏皱起眉头,显得十分厌恶。

彩力甘流出滚滚热泪:“如果您依旧不愿意将其木格许配给我,那请您给我机会,让我也参加决斗吧!“

诺敏一脸不耐烦:“想死随便你。“

彩力甘用力顿首,热泪狂流。

蓬头发的一只手与两个仆人游戏着,一边看着彩力甘,他想起了自己的弟弟。蓬头发的心中想:真像啊,这个人像极了自己的弟弟。又黑又粗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黝黑的匹夫,连举手投足间透露出的傻气和愚笨都那样神似。

络腮胡突然踹出一脚,彩力甘飞出两丈远,在地上挣扎了好久才又爬起来,身上已经蹭了一身污泥,开始像窒息了一样,过了一会儿又一阵剧烈地咳嗽,

彩力甘眉头皱起,显然是疼痛难当,但依旧捂着肚子,一步步迈过来,右手紧紧攥着拳头,络腮胡迈几步迎上去,抬手又是一拳打在彩力甘右脸,彩力甘顿觉天旋地转,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这边贵族少年嘴里大声叫好:“打得好,大胡子,打死他,我再给你一百两黄金。这种穷酸的野狗,也配来与我争。这种穷酸野狗,本就不该活在世上!“

人群里的嘲笑声也依旧再继续:“哇!才两下就被打得起不来了!“

“喂,彩力甘,站起来呀彩力甘,难道打在脸上却被人打断了腿吗?哈哈哈哈。“

彩力甘觉得右脸好像已经没有了,他用力摇摇头,振作精神,又挣扎着站起来,嘴里汩汩冒着鲜血,或许不消再中一击,可能走着走着自己就可以死掉了。

一百两黄金买一条人命,络腮胡觉得很是划算,更何况自己随便打出两下,彩力甘就已经垂垂欲死了。

贵族少年嘴里依旧喊着:“打死他,打死他!好玩,好玩!“

彩力甘没有停下脚步,他眼前的世界已经开始旋转,但是他心里的世界,依旧明亮清澈。他记得草原,记得微风,记得黄昏日落下面,两个温柔的影子。

络腮胡一只手掐在彩力甘脖子上,彩力甘双脚离开了地面,因为窒息,双脸涨的发红。

络腮胡得意道:“忏悔吧,少年。向你所挑战的不可能超越的对手,向我忏悔吧,然后夹起尾巴滚出这里。“

彩力甘脸上现出一抹轻笑,有气无力地说:“这片草原,是大地母亲的杰作,这里的一切,是被爱滋养孕育的。我对其木格的爱,就像大地母亲爱这片纯洁的草原一样真诚。“

说完,用尽力气抬起手,挥出手“啪一巴掌“打在络腮胡脸上,然后得意的笑着闭上眼。

络腮胡愤怒之极,死后一声:“去你娘的,那就去死吧,我把你还给你的大地母亲。”

贵族少年疯一样的呐喊:“这就对了,大胡子。杀了他,杀了这个不该活在世上的穷酸鬼。”

络腮胡手上刚要用力,只听“噗噗“两声,紧接着两个巨大的黑影从天而降,砸在自己身上。

络腮胡被砸了一个趔趄,手里本来被抓起的彩力甘,也滑落在地上。

络腮胡爬起来看时,却发现,原来砸过来的黑影,正是贵族少年的两个仆人。

贵族少年也看呆了,两个仆人哎呦呦疼的直叫唤,在地上挣扎着爬不起来,已经痛得口歪眼斜。

众人向两个仆人飞过来的方向看过去,只见蓬头发收起了笑容,表情严峻,眼光凌厉,眉宇间透出一种英气,像捍卫信仰一样,“告诉过你了,大叔说过,不许你们碰他的羊肉,你们聋的吗?”最后半句话,蓬头发的脸上没显出任何表情,但是声音气势有如龙虎,语气坚定,声音在草原上回荡。

这一声惊动了蒙古包里的乌恩其和其木格,两个人同时钻出蒙古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蓬头发一边拍着自己身上蹭到的泥土,一边走向惊呆了的络腮胡和贵族少年。

边走边说:“大叔是个好人,大叔说了,不许你们碰他的羊肉,那就谁也不能碰。这个叫彩力甘的说了,他对其木格的爱,就像大地母亲爱这片纯洁的草原一样,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也是个好人。好人,不可以被你们欺负。这几招三脚猫功夫,就来欺负人,你也是嫌死得慢了。“

说话间,蓬头发步法轻盈诡异,已经站到了络腮胡身边。

络腮胡一脸诧异:“你到底是谁!”

蓬头发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脸颊又泛起两个酒窝,淡淡说道:“我叫夏方,遇弱则强。”

所有人哈哈哈大笑起来,络腮胡笑得更是流出眼泪,指着蓬头发说,“他娘的,还以为时什么高深莫测的人,原来是个连话都讲不清楚的,遇弱则强,遇弱则强,哈哈哈哈。”

蓬头发也哈哈笑起来,脸颊上的酒窝越发迷人了,笑了一会儿却又收起了笑容,面容冷峻,低低说.

“我叫夏方,遇弱则强。遇强,更强!”

话音刚落,平推出一掌,速度之快,络腮胡甚至还没看清他手掌抬起的动作,自己身体已经直直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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