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咽气了,尸体卧着的雪地上,一大摊血红。
季康的右脸血肉模糊,像炒烂了的鸡蛋沾着一层番茄酱。
与老虎搏斗的过程很短,对这种他极度轻视的张牙舞爪的猛兽,他是不屑一顾的,在老虎咽气的那一瞬间,他才感到筋疲力尽,原来这场简短的争斗,竟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
现在他觉得这个不知道哪里就会跳出一只猛兽的长白雪林,除了寂寞得让人窒息之外,也没有什么恐怖的地方。
现在他躺在死去的老虎身上,虎皮毛绒厚实,他仰面朝天,被漫山遍野的寒冷包围,也被老虎尸体残余的温度温暖着,这温度让他感受到一种许久没有感受过的温暖,这种温暖,只有小的时候,半睡半醒的朦朦胧胧当中,父亲给他掖好被角的时候才有过。
高大的树丛直直插向天际,连天都是一片雪白色的,看着看着,他觉得视线里多了一晕血红,原来是血流进眼睛里。他伸手擦了擦,视线重回清晰,他舔了舔手背沾上的血迹,咸咸的,一会儿竟然感受到一种回甘,慢慢从舌根蔓延到整个口腔。
他用力拔出插在老虎脖颈的腿骨,在老虎爪腕上割了一道口子,鲜血冒着热气汩汩流出,他张嘴仰起脸,虎血淌进他嘴里。
季康从没想过,自己会亲手宰杀一头生物,无论是人还是老虎,或者是其他有生命的活物。他觉得大家都该是平等的、幸福的、自由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只不过一个生活在森林里,一个生活在城市中。如果这只老虎没有主动向自己发起攻击,他本想靠自己脚力,靠融化冰凌填充饥渴的身体,与这里所有生物,无论是人还是猛兽,相安无事,然后走出这片林子去争取自己的大金元宝。
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在这片林子里找到一个人,或者找到某一种野兽,像他自己一样热爱和平,可以结伴走出这片林子,然后把得到的大金元宝平分掉,这就是所谓同艰险,共富贵也。走出这片林子之后,他们或许会成为一个士兵,当一个极富正义感的人成为一名士兵,他就可以正大光明地保护那些受压迫、被欺负的百姓。无论是汉人,还是蒙古人,或是任何种姓的人,大家本该平等获得享受生活的权力,在这一层面,是没有汉人和蒙古人之分的。
如果一定说汉人和蒙古人是有区别的话,季康也能说出几样。汉人喜欢用筷子吃红烧鲤鱼,蒙古人喜欢手抓大块的白水煮的羊肉。汉人喜欢穿棉或布的长衫,蒙古人喜欢穿动物毛皮做成的袍子。季康觉得红烧鲤鱼很好吃,季康也吃过大块的白水煮的羊肉,一样肥美甘甜,他觉得这两样都是人类的智慧,都是美味。既然都是智慧,那汉人和蒙古人唯一的这一点区别,说出来就也不算区别了。
这只毛虎,显然错过了跟季康交朋友的机会,在它第一次扑向季康,第一次在抵抗面前亮出獠牙的时候,它就错失了这次机会,即便它不死去,即便它还活着,季康也绝不会与它交朋友。
而这只老虎,想想应该是死不瞑目的。它在这片林子纵横驰骋,光是凭自己的样子,就足以让眼前的敌人丧失活下去的希望。当一个人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就跟一团四喜丸子没有任何区别,敌人想清蒸就清蒸,想红焖就红焖,完全随心。如果你已经死掉了,你本就没有资格参加敌人商量如何吃掉你的研讨会。
虎血要甜过自己的血,季康喝得饱了,虎血却还是从口子里不断地往外涌。季康心想:“一头生物到底有多少血呢?”雪地已经老虎的致命伤口里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大摊,口子里还在源源不断地往外流着。
喝过了虎血,季康觉得整个人燥热起来。如果现在倒下的是自己呢?那染红这片雪地的就是自己的血,老虎会如何处理自己的尸体呢?会像现在的自己一样吗?咬断自己的手腕,先喝个饱,毕竟老虎做到这一点,比自己容易多了,那一嘴獠牙,连骨头都能咬断,老虎不需要像自己一样搞一根锋利的断骨来切割出一条口子来。喝饱了之后呢?老虎会不会像自己一样,叹息手头没有火种,不然就可以考虑把自己烤熟了再吃掉?老虎会先吃掉自己的头,还是先吃脚,或者直接挠开自己的胸膛,先吃内脏?
这是胜利者才会陷入的思考,失败的那个,是无论如何没有资格思考这种事情的。
猛兽最吓人的是血盆大口和一嘴獠牙,而最难捕捉的却是尾巴。再凶猛的猛兽,也不会轻易让你站到它的身后。人也一样,不要太在乎他的嘴脸,那里满是虚假。虚假的话语,虚假的表情,多情和薄幸是假的,懦弱和凶狠是假的,只有尾巴是真的。
季康忽然想起来,在漠北流浪的时候,他见过跟老虎穿同一款式衣服的人。那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十分魁梧的光头壮汉,肩上扛着一只巨大的圆滚滚的黄铜锤。季康现在明白了,原来那壮汉穿的是一张虎皮。
季康用锋利的腿骨剥开老虎的肚子,沿着皮和肉的粘连处一点点细致地剥掉虎皮,尽量保持虎皮的完整性。
一张完整的虎皮刚刚好把季康瘦弱的身躯包裹进去,老虎尾巴当作了腰带,又单独裁出两个小块,包在自己脚上。
说来可笑,这只刚刚还在自己面前逞起雄风的猛兽,现在竟然成了自己的衣裳,季康开始觉得自己过于天真,如果没有这一身虎皮,如果没有喝下那些虎血,或许自己连一个晚上都撑不过去。
既然如此,那就把虎肉也吃了好了。
长白雪林,长在长白山脉最北端,唐朝时候,长白山还叫太白山,一个浪漫且富有诗意的金国人,改了他的名字叫做”长白山”。取意恩爱如初,长相守,到白头。只是浪漫的名字并不足以融化这里的寒冷,也不足以融化人性的寒冷。
拓跋骄追查少帝赵昺和宝藏黄金菩萨下落的时候,发现了这块地处长白山最北端的林子。这里常年积雪,人迹罕至,每年的八月十五之后,风雪就漫天遍地席卷而来,这里就一点点迈入漫长的冬天。那些春夏之时生发的猛兽和小动物,就在这个白色的世界竞速,一个为了保命,一个为了活命。那些势单力薄的小动物,就要拜佛拜苍天,希望熬过漫长冷酷的冬天,熬到明年四月春来,多数也都葬送在那些体型巨大的凶猛的野兽嘴里,少数熬过冬季的,春来交配,生下一窝窝崽子,迈进下一个轮回。
在长白雪林,只有孤独和寒冷,只有不知道会从哪里跳出来的猛兽,那些饥饿的野兽,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树洞,不会放过任何一出山坳,所以,在长白雪林,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安全的,要活命,就要忍受孤独,忍受寒冷;要活命,就要不停奔跑,或者,像少数能走出林子的那些人一样,有足够的勇气跟这些猛兽对抗。
季康属于少数人中的一个,他选择与猛兽对抗,这些勇气的根本,来源于幼时父亲射中的那头野狼。或者说,这不是勇气,是源自心底的一种不屑。
热爱世间一切生命,是一种天赋,轻视世间一切邪恶,也是一种天赋。如果你同时拥有这两个天赋,并且拥有高强功夫,那么你的生命,就注定与众不同。
季康没有功夫,季康只有一只锋利的腿骨,现在这只腿骨,就是他的功夫,在这片雪林里,他已经与众不同。
生肉的味道并不好,很难嚼烂,季康觉得自己腮帮子已经咀嚼得发麻了,所以最后几口是忍受了一股巨大的腥臭味吞下去的。身后又传来“噗噗”声,是脚步踩在雪地上的声音。
季康机警地看过去,虽然对这些猛兽满是不屑,但是季康知道,任何一支猛兽咬死自己,几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其难度要比自己把腿骨插进猛虎脖颈低的多。
是看上去比他还要小点的两个孩子,从他们的眼里,季康看到了很多复杂的滋味。恐惧,无助,失魂落魄,还有吃惊。季康什么都读懂了,却没读懂他们眼里的吃惊。
季康没有说话,看了看他们两个,看了看被自己切割开的虎尸,割下两块肉扔到两个人面前,两个人眼中没了任何复杂的表情,从雪地里捡起带血的肉块,抱着撕咬起来。他们都没有咀嚼,几乎是一块块、一条条吞下去的,这一点,他们比季康有天赋。
季康坐在雪地里,打量起两个人。两个人看上去都是蒙古人模样。季康心想,原来在这片雪林,汉人和蒙古人是没有被区分开对待的。不会被照顾年龄,不会被额外预备干粮,穿着和自己一样的破布衫,要忍受一样的寒冷、饥饿,才能穿过这片林子。
两个人很快吃完了一大块生肉,看着季康,季康又割下两大块,举到面前,看着他们两个,“还要吗?”
二人点点肉。
季康又扔过去,两个人又狼吞虎咽地撕咬起来。
一会儿,两个人好像恢复了体力,也不觉那么寒冷了,脸上也有了生气。
看着季康说:“这是被谁杀掉的老虎?“
季康说:“是我。“
两个人嘴上没说,但是眼里却流露出怀疑的神情。
季康现在能懂得他们眼里的吃惊了,原来他们不相信这头老虎是被自己杀掉的,毕竟自己看上去像他们一样弱小,甚至看上去比他们还要单薄。季康没有解释,季康说:“你们是蒙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