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闲来无事的时候,白小樱和唐念念总会在客厅里打发时间。
因为之前习惯了一个人,寂静无声的夜会让白小樱觉得孤单,所以她总会打开电视,就算不看也当听个响,屋里有声音也显得热闹一点。
可是唐念念不爱看剧,在白小樱追剧的时候,她总是在一旁写东西。唐念念专注的样子很安静,一点也不逗比。
“又写了新的手记?”
“嗯。”唐念念放下笔伸了个懒腰:“我要把阿寻的事情记下来。”
“你该不会是要在地府搞什么副业吧,要出书吗?”
唐念念闻言嗤的一声笑了:“我真出书了你会看吗?开玩笑,我只是喜欢写。活得久了有些东西不记下来会忘记的,所以再懒也要写两笔,回头看一看就觉得很有意思。”
“这是好习惯,”白小樱由衷的夸赞她:“我一直想记账来着,但总是搁浅这个计划。”她打了个哈欠:“没办法,天生懒惰讨厌写字啊。”
“我也要开始写简体字了,总觉得会比现在简单很多。”唐念念啧了一声,感叹道:“人类真聪明啊,生活越来越便捷,现在地府很多程序还很繁琐,如果能简化一下想必方便很多。”
“地府也要向人间学习吗?”白小樱觉得这个假设很有趣。
“当然,”唐念念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觉得会,毕竟谁都希望提高工作效率。”
白小樱脑补了一架载满鬼的飞机跐溜一窜,一头扎进地下的场景,觉得还是不太妙。她笑着伸头看了一眼唐念念的手记:“如果你一直在记录回忆,也就是说我也会出现在这个本子上了?可以给我看看吗?”
唐念念想了想,把本子递给她:“你就按顺序看吧。”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我出场啊。”白小樱哼唧了一声,颇为不满。
唐念念瞥了她一眼:“难道你的重点不该是通过这个多多了解我吗?”
“也是,”白小樱愉快的接过手记:“我要看!”
【因为职务变动,我已经很多年不曾来过人间,这里已经换了模样,少了战争,有了高楼和长桥,有时候,我很喜欢抬头望见夜色中楼层掩映下冒出的那弯月亮,它变得又大又亮的时候,总会让我想念雪泽谷。在我的记忆里,那里有许多路、许多人、还有一地荒芜的繁华。
我此刻所在的地方叫忘川,水绕寒江,永远是夜晚。
带我来到忘川的是卿尘,她是我认识的第一只鬼,我死的时候,是她带我走过黄泉路的。
后来,我也成了鬼差,按照辈分来说,她成为了我的老师。
我很喜欢卿尘的歌声,我觉得那是忘川最动听的声音。她每次唱起那首歌,忘川的河流里都会亮起无数荧柔的星火,那是已经死去人类的灵魂。彼时,我们坐在忘川河畔,我感叹:人类的灵魂真漂亮,像他们夜晚的星星。
卿尘仰起头望着那些点点滴滴的光芒,摇了摇头:他们真可怜,那些星星,一定有很多都很年轻,人间那么好,他们一定不想这么早来这里。
就好像我。我笑着对她说:我也是年轻的灵魂,说起来我所有的不甘心,大概就是因为太年轻就死去了。
往返人间的时候,我们带走过形形色色的人,时光流转,灵魂汇聚成川,那些过往都成了传说,人寿将尽时,我们能带去的唯有别离,无论是王孙贵胄还是布衣百姓,灵魂都是一样的颜色。
这是每个人最后的归宿,也是他们一世记忆的终点。
当看到他的时候,卿尘却不忍带他走了。她说,他一定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没来得及看过。
然而,鬼差是不能有个人情感的,这个道理她该比我懂。
卿尘说,她是一个守墓人。彼时,她站在河岸边,柳树依依送暖。
卿尘说,我并不后悔来过,我也不会后悔离开。
卿尘说,他是个孤独的人。他等了几辈子,现在换我来等他了。
那时的我不甚懂得,只是从她如水脉脉的眉眼中明白,她遇见那个人,便从此不会随我回去了。
人间的夜色总是寒凉的,卿尘远远看他,看他站在最高的宫墙上,伸手接一只萤火虫、看他在苍茫的夜色里面对我们都不曾到过的方向,用竹哨吹起一支孤清的曲子,点点滴滴,沉寂了山河。
我说:带他走,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卿尘总是摇头:“再等一等吧。”她说。
这一年的夏天,暖意来的特别迟,而卿尘寸步不离陪着他,即使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她。
卿尘说,他是孤独的。他心里装着百姓和天下,让他这么早离开,实在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