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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一张比城墙还厚的脸皮,李叶终于解决了眼下最重要的难题,钱!
有钱了,怎么花不用考虑,至少未来的日子里,好长一段时间都不用挨饿了。
至于良心会不会痛,暂时还不属于考虑范围之内,他只知道,若是再不吃饭,胃应该就会很痛。
搀着痛苦呻吟的万顺从医馆走出来,找了一家最近的客栈住下,也不知那红装少女的玉佩是什么品质的,竟然恁的值钱。
整整三十多贯钱,装在小包袱里瞬间满满当当的。
隋唐年间,中原地区的金银储备并不充足,流通的货币也大抵都是以铜钱为主。
当然,偶尔也会有些不差钱的富家子弟们,用金银购物,而且出手阔绰大方,从不用找零……就比如之前的自己。
把玩着手中剩余的几样首饰,李叶似乎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看来碰瓷不仅在现代吃香,在唐朝同样也很有市场啊!
就是不知道万顺那身子骨,经不经得起再撞一次了……不着急,等以后实在没钱了再说……
“小少爷,咱们还是换一家客栈吧,这里住一天要三百文嘞。”万顺靠在床梆上,看李叶拿着一堆长条木板,小心翼翼的给自己正骨,实在是受宠若惊。
“不妨事,你家少爷如今不差钱。”李叶头也不抬的回了句,一脸专注的帮万顺正骨。
“哎,若是老爷还在,又何至于让您沦落到靠敲诈勒索谋生。”闲不下来的万顺又开始碎碎叨叨起来。
毕竟勒索一个小姑娘,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李叶嘴角一抽,转移了话题:“对了万叔,有件事儿我挺不明白的,李家遭了难后,其他人都恨不得跑的越远越好。为何你却没走?还要来乱葬岗寻我?”
万顺脸色有些低落,轻声道:“小人十六岁就进了李家,是大少爷亲手把我从人伢子手里赎回来的。大少爷在世的时候,对小人亲如一家,虽说是主仆之分,但他从来未对我们这些下人刁难过。大少爷临终前,千叮咛万嘱咐,让小人照顾好小少爷,恩重之托,小人岂敢怠慢。”
李叶心中一暖,又不禁叹了声,如此忠心的仆从,也真是世间少有啊!
“那你应当见过我爹了,他长得什么样子?”
在李叶的记忆中,似乎根本没有爹娘的画面存在。自打他记事起,就是和祖父相依为命,除了这一老一少外,李家好像再没有别的亲人了。
后来祖父做了县守,从小溺爱骄纵的他,也渐渐长成了个无法无天的纨绔子弟,整天到处瞎浪,闹得泾阳县怨声载道。
还记得每当他闯了祸后,祖父不舍得严惩,都是万顺这个老家奴帮他背锅。这个李家的护院,不仅是他忠实的仆从,更是他从小到大的陪伴。
似乎勾起了万顺的回忆,半眯着眼睛看着李叶,露出一抹慈祥的笑容:“大少爷长得十分英俊,年少时也是咱泾阳县有名的俊俏后生嘞!”
“恩……儿子这么帅,老子应该也错不了。”李叶笑眯眯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
“额……”万顺嘴角抽搐了一下,转移了这个话题:“小少爷放心,小人日后一定保护好您。”
没有人知道李叶此刻是怎样的心情,一朝来到千年后,他无所依靠。
或许这个年代真的很落后,甚至让人难以生存,但万顺的存在,让他那颗惊慌不定的心,瞬间安稳许多。
李叶眼角湿润,仰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好!从小在外便是你护着我,以后……我养你老!”
“诶!好……”万顺颤抖了一下,四十多岁的汉子竟然红了眼眶,大手抹去眼角的泪水,笑得像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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