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地面碎石太多了,而且块头不小,马匹行进都很难,更别说十几万的骑兵一起冲击了,那恐怕还没有到敌人的面前,自己这边就要因为马匹跌倒而出现巨大的伤亡。
由此可见,虞朝人也不是没有考虑,最起码在选战场上,他们是下了功夫的,选在一处地面如此崎岖不平的戈壁上,魔族强大的骑兵战力不仅发挥不出来,还会变为劣势。
“将军,没有关系,对方如果信守约定,就只有一个人,而我们这里有十五万,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他淹死。”身边的副将道。
我则留雄点点头,“也是,那就下马吧,留下一部分人在这里照看马匹,其他人随我进入戈壁,注意斥候都派出去,探查四周,一旦有意外,立刻通报。”
手下得令,立刻行动起来。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探查,这里的戈壁虽然有坡度,可是坡度很低,其他地方也没有山脉沟壑,站在戈壁的边缘,可以一眼就看到方圆数百里的戈壁荒漠,虞朝人如果要设伏,只能躲在地下。
可是冬天地面都冻死了,他们很难藏身的。
这就排除了地面的威胁,空中因为晴天无雪,可以一览无遗,也不用担心虞朝的灵飞艇靠近偷袭。
没有了顾忌,我则留雄带着魔族大军下马步行前往戈壁的中心地带,一直行进了二十多里,很多魔族士兵的脚都磨破了,才终于看到了目标。
一个身穿甲胄,带着披风的虞朝中年男子正坐在前面的一块石头旁烤着火,喝着酒,十分悠闲的样子。
在他的身后,一马平川,可以看到十几里的远处,没有任何其他人,只有在更远的地方,地面上有几艘灵飞艇停靠,不过那距离最起码有几十里,很难段时间赶过来。
“看样子,对方确实打算一人挑战我们所有。”我则留雄苍老的面容涌上了一抹忧虑,虞朝人越是如此有恃无恐,越是说明他们有信心,那对于魔族来说,绝对不是好事。
经历了望原乡附近三个部落惨败,中卫十万大军覆灭,看到如今虞朝拥有了可以飞天的船,还有听说的速度飞快的木鸟,我则留雄对虞朝已经有了些畏惧。
这和他年轻时候看到,了解到的虞朝完全不一样,那时候的虞朝可没有这么多新奇的玩意。
而且虞朝人也很穷的,边军也比他们好不到哪去。
然而中卫的一战,让魔族所有的老将都明白了一个事实,现在的虞朝很强大富有,否则不可能把比金子还贵的毒药用在战场上,那毒药所花费的钱财,绝对比战争消耗多太多了。
但是虞朝就这么做了,可见他们如今已经变得很富裕了。
“如此不是正好,不用其他人出手,我一个人就能生擒了他,这可是虞朝的统领将军,天选者的手下,抓到了一定可以有很大的作用。”副将一挥手中的长刀,笑傲道。
这把长刀可是他年轻的时候阵斩一名虞朝将军获得的战利品,被他当做宝贝一样收藏着,这次出战也带了过来,就是为了用这把刀,再次创造辉煌的战绩出来。
他要二斩虞朝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