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吱!”
一声脆响,胡莉攥住一把榛子,手上一搓,就把外面那层苦皮给捏碎了。
“现在正是嫩的时候,而且汁水还多,就是吃起来,不像秋天那么香,冬天的时候,老乌头会炒榛子,嘎嘎香,我能一嗑就嗑一天!吃多了反胃,这东西油太大!”
宋书书接过胡莉递过来,已经捏碎了外壳的榛子,这地方的榛子个头也大,当里面的嫩仁就有大姆指那么大,嚼在嘴里头,汁水十足,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油香气。
宋书书笑道:“南方人喜欢用栗子炖鸡,咱这地方,用这种嫩榛子炖小鸡,味道肯定不错!”
“啊哟,那得多采点!”
胡莉说着,钻进了灌木丛中,两只小手揪着毛茸茸的榛子,连同苦皮一起摘下来,没一会功夫,就摘了好大一兜子,不下十来斤重。
快到了村里,几公里远的小路,遇到不下三十只野鸡,但是宋书书和胡莉一只都没有逮到。
这东西看起来甚是肥硕,却出奇地灵活,稍一惊动,嗖地一下子,贴着草皮化做一抹淡影,一头钻到路边的草棵子里没了影。
宋书书不信邪,挑着一只肥硕漂亮的野公鸡追了一段,结果这只大野鸡化身一道彩光,直接就钻进了刺玖果秧里。
宋书书没收住,也跟着踏进一只脚,结果,满是细刺的灌林丛,让他知道啥叫进退两难,这一脚踩进去容易,要出来可就难了,细刺环绕,动一动都疼得厉害,更别提向外拔了。
正应了那句佛语,如身在荆棘,不动既不伤!
一动不动那是王八,宋书书哪能一直把脚插在刺玖果棵子里头装佛陀。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算是把脚拔出来,好家伙,小腿连同脚踝,十几道细小的血口子,看起来吓人极了。
“都说了让你别追了,你就不听,这回长记性了吧!”胡莉蹲在宋书书的脚边,薅着腿上残留的细刺,一边糯糯地念叨着。
看着乖巧可爱又体贴,偶尔还有些野蛮较真的小姑娘,宋书书真的很难把她跟妖联系起来,也有可能是昨天一通撒酒疯,对村里的妖怪也失去了恐惧感,都追着满村殴打了,还有个屁恐惧。
“你受伤了,走,我背你!”
“没事没事,就是一点皮肉伤,又不耽误走路!”
“你咋那磨叽呢!”
胡莉说着,一拽宋飞扬的手臂,直接就把他像麻袋一样横着扛在肩头,大步流星地向村里走去。
宋书书那叫一个尴尬,好歹自己也是一米七八的大个,一百五十来斤的体重,被一米六,体重不过百的娇小女孩扛着,要多别扭有多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