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歌虽然很俗,但是在李则天看来,却是轻松且又快速积累资金的好办法。既然有捷径可走,为什么还要选择更加艰难的路去走呢?
于是,李则天走到书桌前坐了下来,沉思道:“选什么歌好呢?自己最喜欢的粤语歌当属beyond版《海阔天空》,这首歌也是自己前世孤独无依睡在天桥下面最常听到的歌曲,每当歌声响起,就好像有一股力量直击人心,激励着自己勇往直前。好的,就这首!”
李则天拿起桌子上的钢笔,飞快地在笔记本上书写着,不过写到一半时,他突然怔住了,喃喃自语道:“新人的第一首歌往往都卖不出好价钱,这首《海阔天空》对自己意义重大,与其贱卖,不如不卖……”李则天将这一页纸撕了下来,接着撕成碎片,扔到了垃圾篓里。他目光注视眼前的一堵墙,静静地思考着……
“目前,香港的武侠电影和电视剧很火,比较热血的歌应该很有市场!例如《男儿当自强》,它的粤语版和国语版都很好听,感觉浑身热血沸腾,前一世就曾风靡亚洲,红极一时!嗯,就选它了,中华男儿,自强不息!!!”
旋即,李则天开始奋笔疾书起来。
毫无疑问,作词、作曲都是他。作曲的话,前世的他还真不会,可是这一世的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天才。
写完后,李则天从笔记本上撕下了那张纸,然后放进了裤兜里。就在他刚准备从椅子上站起身时,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中年妇女随即走了进来。李则天定睛一看,正是这副身体的母亲萧芷璇!
“儿子,高烧退了吗?”萧芷璇关切的问道。
“退了,我现在已经好多了。”李则天点点头回答道,与此同时,他还在暗中仔细地打量着对方,身高一米七左右,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两肩,尽管已经三十八岁了,但面容姣好,气质出众。
“我看看,”这时,她走上前摸了摸李则天的额头,然后点点头道:“嗯,的确是退烧了!这就好!对了,儿子,早餐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放在饭桌上,我和你爸现在去上班了,你记得要吃早餐。”
“我知道了,妈!”李遮天轻声应了一句,只是“妈”字叫起来有点怪怪的,跟原来的李则天叫起来不太一样。不过,萧芷璇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再次叮嘱李则天一定要吃早餐,要不然会得胃病,随后才转身离开。
李则天心头顿时涌来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暖暖的,很舒服。“或许这就是有母亲关心的感觉吧?真好,我以前从来都没有感受过!”
此时,李则天不由羡慕起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但是很快他又想通了,上天待他何其不薄,竟然让他死后穿越,而且还拥有了非常善良的父母!
“我的身体流淌着他们的血,正所谓血溶于水,这一世注定我是他们的儿子,他们就是我的父母……”李则天想到这,突然间眼眶湿润了。前世身为孤儿的他时常憧憬着父母亲情,每当看到别人家的小孩牵着爸爸妈妈的手,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的散步,李则天就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过了十几分钟,李则天等自己这一世的父母都出门上班了,他这才走出房间吃早餐。因为他刚刚接受这个新身体,很多方面还不适应,避免露出太多破绽,所以还是谨言慎行为好。
早餐有包子和稀饭,虽然简单,但是李则天却吃得格外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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