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小的茅草屋里,油灯拨得亮堂堂的,一家子外加陆凌风团团围坐在炕头上,桌上摆满碗碟,人人脸上都有喜色。
顾仲书率先端起面前的粗瓷碗,笑看众人,“来来来,难得这么高兴,今儿以水代酒,干!”
大家都举起碗,和顾仲书碰了碰,顾仲书当先一干而尽。
顾蕊朝咏梅晃晃碗,正要喝,忽见陆凌风伸出碗来,对着她的碗就是“咣当”一碰,笑道,“干!”
顾蕊被他璀璨夺目的笑容差点闪瞎眼,愣了愣,才挤出一抹笑来,“干!”
顾仲书若有所思地望着陆凌风,十分客气,“今儿多亏壮士,才有我家的安宁。往后,仰仗壮士的地方还多得很,还望壮士多多帮衬。”
这话说的实在,顾蕊也是有这个打算的。
陆凌风谦逊地放下碗,拱手道,“老丈客气了,在下陆凌风,都是令公子施手相救,才有在下今日。在下感激不尽,自是尽心尽力。”
顾蕊差点被这男人的话给惊掉下巴,这文邹邹的不很会说话吗?怎么跟她一起时都痞里痞气的,像个江洋大盗一样?
顾仲书哈哈笑着让咏梅给倒水,又举起粗瓷碗敬陆凌风,“壮士爽快。我就托大把你当子侄辈了。”
“那是自然,小侄先干为敬!”陆凌风甚是乖觉,当即就改了口。
顾蕊暗暗好笑,她爹倒是没乱,辈分捋得好。
“如此一来,我也该称呼你一声小弟了。”正偷着乐的顾蕊,忽然被陆凌风一句话给打乱了思维,转脸一看,就见他脸上挂着得意狡黠的笑。
“该当的该当的。”顾仲书今晚精神头很好,十分高兴,命顾蕊,“还不给你大哥敬一杯?”
顾蕊哭笑不得,没想到前一刻跟这男人还有点冤家路窄的意思,这后一刻就成了兄弟了。
她很是不情愿地端起碗,对着陆凌风的碗碰了一下,嘴里说着,“小弟敬大哥!”
“好,干!”陆凌风笑得十分开怀,一扬脖子喝干。
顾蕊就坐在他旁边,看着他扬起的脖子上,核桃大的喉结上下滚动,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她可没有这个啊,哪天露馅就麻烦了。
拉了拉半高的领口,她也豪爽地一干而尽。
四个人吃吃喝喝的,十分愉快。
等收拾碗筷服侍顾仲书安歇了,那夜已到了三更时分。
顾蕊也不觉得累,吃饱喝足肚子里有了油水,干劲十足,她先烧一锅热水洗个澡再睡,反正家里有米有面还有二十两银子,一时不愁吃喝,她明儿打算睡到自然醒。
陆凌风躺在草堆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说话,“老弟啊,大哥问你个事。”
“啥事?”顾蕊既跟人家成了兄弟,自然语气也客气许多。
“我就纳闷,大热天的,你把脖子捂得那么严实作甚?”陆凌风指指顾蕊特意高出来的一圈领子,问道。
顾蕊语结,剧烈地咳嗽起来,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好在她脑子转得快,一会儿就有了主意,“这个嘛,是因为我有喉疾,怕风怕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