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电话,又翻了翻通讯录,还有自己跟她的信息记录,杨逸大致弄清楚了自己跟这个艾玛的人物关系。
她是自己在这里的同学,是个对华夏文化颇有兴趣的姑娘,自学过一段时间的中文,后来杨逸交换来了,两人很快成了朋友,杨逸交她中文,她帮杨逸练习英文。
而今天这个电话,她说他们几天前就约好了,杨逸要陪她一块去Noke Park的篮球场找一个叫Jim的人,原因是他抢了艾玛的一件球衣。
好吧,她说约好了就是约好了吧,反正杨逸刚来什么都不知道。
打开Google map,杨逸蹬着自行车来到了约定好的地点,不一会,一个个头高高的黑人姑娘跑了过来。
杨逸个子不算矮,有一米八左右,而这个黑人姑娘比他还要高上一些。
以杨逸东方人的审美来看,虽然是黑人,但她的五官很俊秀,皮肤也非常好。
她穿着一身运动服,一头微微有些卷的黑发,在脑后扎了一个蓬松的辫子,这让杨逸想起了小叽的尾巴,不禁对这姑娘多了几分好感。
作为一个年轻的黑人女孩,她有着十分健美的身材,腿长腰细,肌肉线条分明,跟吴雨墨属于一个款,只不过她更健壮,身材比例也更好一些。
“Hey,oh,you got a new bike?”
这句话杨逸听懂了,但该怎么解释自己忽然多出了一辆自行车呢。
他想了一会,道:“耶儿。”
“Ok,nice bike.So now we——”
“wait wait.”杨逸打断了她,“Emma,土嘚,看喂思必客ese?比考丝,油know,I……有点想家了想听中文。”
女孩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开始说中文了。
“Yang,你今天怎么了?奇怪的。”
“咳,不说这个了,说说你的球衣是怎么回事?”
艾玛上下打量他几眼,面色古怪。
“Yang,你要去看医生吗?我真怀疑你病了,我从前都跟你讲过。”
“额,昨晚没睡好。”
艾玛无奈的摇了摇头,道:“Fine,Sam那个蠢货,把我的球衣炫耀,然后Jim抢了,我们要去要回来。”
杨逸跟她两人磕磕绊绊的交流了半天,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始末。
艾玛热爱篮球,最近好不容易收集了一件有球星签名的球衣,可是她的爸爸不知道为什么,及其讨厌女儿接触篮球,甚至一切跟篮球有关的东西都不许她碰。
所以她只好将那件球衣暂时交给她的另一位好友Sam保管,结果那家伙拿着到处炫耀,被一个叫Jim的男生抢走了。
“Jim is the boss在这球场。”
艾玛指了指不远处的一片篮球场,位于一个小小的开放公园中,被高高的铁网围了起来。
美国是个篮球氛围浓郁的国家,这种街头的球场随处可见,但一般稍微大点的都会有那么几个镇场子的高手,他们常年在这里活动,附近的人都认识他们,这里是他们的主场。
Jim大概就是Noke Park这片球场的的扛把子。
杨逸摸了摸鼻子,在他的认知中,貌似美国是崇尚实力至上的文化,他并不觉得好好跟那个Jim商量他就能把球衣还给他们。
但怎么说呢,来都来了。
他和艾玛两人从铁网的门走进场地,这里面有六块球场,不少人在打球,黑人白人都有,不乏身高体壮的肌肉棒子。
他们两人一个东方面孔一个女生很快就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艾玛拽着杨逸走向场边的水泥看台,那上面坐着几个人,正在喝水聊天。
“嘿,Jim,我叫Emma,前两天你从Sam手上抢来的球衣是我的,你能把它还给我吗?”
几个聊天的人回过头来,Jim穿着明显大了一号的T恤和运动短裤,脖子上挂着一个金色的大链子。
他笑了笑,道:“你说那个戴眼镜的小矮子?他可没说那衣服是一个姑娘的,而且,女士,用抢并不合适,我是跟他光明正大的一对一单挑,他输给我的,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能作证。”
艾玛皱眉道:“Sam根本不会打篮球,你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无异于是抢劫!”
Jim皱眉,走下水泥看台,站到艾玛的面前。
他有差不多一米九五的身高,身材壮硕,居高临下的看着面前的女孩。
“女孩,这里是球场,在这里只用篮球说话,我不管那个蠢货会不会打篮球,既然他踏进这里,就要遵守这里的规矩。现在,趁我还没有生气前,你最好带着你的亚洲凯子离开这里。”
艾玛丝毫没有退让,显然她也没指望自己几句话就能把球衣要回来。
“Ok,既然如此,那么,如果我单挑打赢你,你是不是就可以把球衣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