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树上的碎布在风里有气无力地招摇着,这是进入茫茫沙漠前的最后一家客栈,也是离开沙漠后看见的第一处人烟,湛蓝的天空和无尽的黄沙烘托了它无比苍凉的背影,而它的面前却是一条无尽的长河。
客栈里有一个漂亮的老板娘,和一个懒散的伙计。
“你在看什么,还不来帮忙,再过不久,我们的客人就要到了。”老板娘对着自己的伙计笑道。“你看起来,真像一个老板娘。”伙计看着她,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我很小的时候,就想开一家客栈,不偏不倚,就在长河的尽头,浸染着朝霞和落晖。”她微微笑着,一遍又将结账的台子擦拭了一遍。
“然后呢?”“然后收养一帮迷途的孤儿,教他们读书写字,如果需要,再顾上一个懒散的伙计。”她的笑意更浓了。“这个伙计少不得得身价百万,学富五车。”伙计倒很是不客气地夸奖了自己。
远远的,晚霞追逐着一队商人缓缓走来,他们的客人到了。
首先进来的,是两个皮货商人。“客人们是从西边来的吧,可常常路过这里?”老板娘给来客斟了一杯热茶。“以前为什么没有见过你,你们当家的陈老板呢?”一个面色惨白的妇人打量了一下四周,对漂亮的老板娘说道。“我是刚刚嫁过来的,我们当家的有急事要回一趟老家,留我在此看店,他明日便返,客人若多留几日,定能见到。”她笑靥如花,天生就是一个会揽客的。“娶了这么漂亮的媳妇,要是早带出来招揽生意,这个小店早就火了!”近旁一个长发掩面的男人对着老板娘讪道,被他同行的妇人狠狠瞪了一眼。
“老板您说笑了,我们这样偏僻的小店也就是仗着三两个熟客照顾,哪里有什么大生意好做呢?”老板娘笑着,又为他们斟了一壶茶,“小二,酒菜上来了吗?”“不必了,夫人不知道我们的规矩,我们从不吃外食,房间收拾好了吗?我们要上去休息了。”他们很是谨慎,随即拿出自己包袱里的干粮来吃。
“这可怎么是好,我们当家的偏生吩咐了我,准备好了酒菜,客官真的不吃一点吗?”“没关系,我吃。”说话进来了一个穿长袍的男子,身材不高,戴着斗笠,仿佛并不欲被人认出来。
老板娘的脸色显示出微微有些失望,但随即又恢复了她的活泼劲儿。指着一口放在门口的大箱子道,“这箱子装的什么要紧的东西,两位客官能不能把它放到后面去,在这里实在有些挡路?”小二应声出来,想帮忙搬运箱子,手还没有沾到箱子,便被吓退,“少管闲事,我们自会料理。”
“小二,上酒菜啊,别的客人就不用招呼了吗?”后进来的那个男子显得很是不满,小二只好先去应付他。
鸡鸣一声。
“好大的风啊,门外的皮货是不是要收拾一下?”“不用管他们,明早再收拾吧。”皮货商人漫不经心地答道,他们的屋子仍亮着灯,谁也不能进去靠近那大箱子。
鸡鸣二声。
“起火了!后院起火了!”火苗直往上蹿,客栈二层弥漫着浓烟。首先跑出来的是同住二层的那个长袍男子,面对火势,倒也不急着躲避,反而一直在向皮货商的屋子张望。
半个时辰之后,火势被控制住了,皮货商人也迫于浓烟,下到了一层去,老板娘在一层张罗着,那个小二倒不见了踪影。
再过了一阵,鸡鸣三声,天亮了。
“云轩,云轩醒一醒!”那个箱子里藏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昏迷的碧云轩,她被人从松月偷出来,被装在皮货商人的箱子里,一路到了沙漠的边际,已经两个月了,这两个月她的腹部一直在隆起,孩子已经有五个月大了!即使是在她以往最虚弱的时候,也不曾这么憔悴清瘦,他真的心疼极了。
“马尧...”碧云轩微微地睁开眼睛,晨光熹微,清风撩起她额前的发。“你还在叫他的名字,你这个样子了,他又在哪里!”说话的人显然是很生气的,但他不忍向饱受磨难的女子生气,“云轩,你还好吗,可还认得出我?”碧云轩定睛去瞧,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高挺的鼻梁和神气的眉宇,他的皮肤因阳光而越显光泽,他的双目因磨难而愈有神采。
“二哥!二哥!”很久没有看见亲人的碧云轩欣喜得流下泪来,她伸手搂住贾实的脖子,呜咽起来。“过去了,都过去了,二哥会带你回家的。”碧云轩转视周围,发现他们竟在一辆马车上,车就停在长河尽头,“我们现在是要去哪里吗?”“此地还不安全,我们需得赶快离开,但是风摇她还没有来汇合。”贾实回答道,眼睛早已看向客栈的方向,“她答应过我,鸡鸣三声之前,定会来汇合的。”
原来,这些日子,风摇和贾实一直都在江湖游荡,岷中为贾诚所把控,他们只好暂时离开。他们一路向西,先是知道了青苏吴家,一夜之间人去楼空的事情,又在一路打探碧云轩的消息,直到数日之前,他们得到神秘人的情报,说碧云轩被人绑架,偷偷带往苌楚。
于是他们一路跟着冒充皮货商人的绑架者,先他们一步买下这个沙漠尽头的客栈提前设伏,务求一击即中。“我们预先在二层的衣柜里掘了一条通道,只要他们离开房间,我就有机会救你出来,可是,”贾实的眼中充满了担忧,“风摇为了掩护我们,迟迟还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