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再一次一路狂奔。全身的剧痛仿佛不复存在,酸麻的四肢又恢复了灵动。这是在紧急状态下的自我麻痹,和对负面状态的适应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身后的追兵已经不怎么敢上前了。刚才肯的那一波狂暴操作,着实吓破了他们的胆。一时半会儿,恐怕是恢复不了的。因此,他们渐渐与三人拉开了距离。
但任何麻醉剂的效果,终究是有限的。剧痛和酸麻,又重新回到了三人的身上。这感觉就像是几百把刀同时割肉一般。三人的速度不由得慢了下来,渐渐的又被追兵赶上。
杰瑞问:“怎么办?他们好像又来了。”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嘴都要裂开了。
“你俩身上有家伙没?”
“没有,家伙都在汤姆那儿放着呢。”
“操。真想不到会碰到这种事儿。”肯一声咒骂,牵动了脸上的伤口,疼得冷汗直流。
“我再杀回去一波,给他们长长记性。你们去找个电话亭,给汤姆说一声。”肯突然转身,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喂,马克——”斯派克还想说些什么,但杰瑞推着他继续跑:“我们在这也做不了什么。他有家伙,比我们能打,脑子也比我们好使。听他指挥,不给他拖后腿就行了,其他的我们管不着。”
“唉,憋屈啊!”
“行了行了,快联系汤姆。别浪费马克的时间。”
任何一个优秀的领导,对属下都要有绝对的权威。即使给属下下了一个危险系数极高的死任务,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上前。这就是一个合格的领导人物。
肯抄起短剑,竟然向着反方向杀了回去。这一下,把追击的众人都给看愣了。我们没追上去打死你们,你们就该烧高香了。你这主动跑回来,是几个意思?
待肯已经逼近了他们的大队伍,他们才反应过来:妈的,这小子还想再捅几个人!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锅。这些人的思想,并没有做到团结一致:有些人惊慌失措,就想往后面躲;有些人觉得跟这个疯子拼命不划算,在一边观察情况;有些人觉得自己完全被看扁了,要上去和肯拼命。
想法不一,步调就会乱。步调乱了,人群就会又一次变成一团散沙。其结果就是,肯已经冲入人群了,但众人各自奔跑相撞,乱成一团,毫无战斗力可言。肯趁乱袭击,又搠翻几人。
他感到手上的刀已经磨钝了,再没有之前用得那么得心应手。肯一刀刺进一人腹部,顺势将其拽到,夺过那人手中的枪刺,更换了武器。这一个动作,让他身上起码又挨了三棍子,还被捅了一刀。好在衣服厚,棍子打得倒是不怎么重;而衣服的破口里灌了风,这一刀大部分都没捅进去,就划开了一点皮肉。他一脚踢翻身旁那人,趁乱又掉头溜了出去。
这一连串行云流水般的操作,让敌方本来就已经极其低落的士气,又一次遭受了沉重打击。有些人已经开始糊涂了:这他妈的究竟是谁追谁啊?他们明明是追人的一方,怎么被这一个人搞得像是被追的一样?
别看他们现在不好受,肯其实更不好受。刚才那一波反击战,让他的伤口又开裂了,剧烈的疼痛感传遍全身。而且,还添了几道新伤口。现在,他仿佛正在被凌迟处死一样。并且,刚刚眼镜还掉了,让他这个高度近视眼,一时有些看不清东西。但是,他还得硬撑,最起码,不能让后面的追兵发现他现在的窘境。
但是,总这么跑下去,那也不是个事啊?且不说他的体力已经所剩无几了,就算他还有充足的体力再跑几十公里,那该怎么和汤姆他们会合?必须得想办法。
肯又拐过一个街角。眼前出现了一扇大拱门,赫然是本市的广场公园。这公园设计的初衷,就是供市民休闲散心。面积不大不小,免费进出。如今大雪覆境,公园虽然没关门,但却是连一个游客也看不见——这大冷天的,谁没事跑出来受冻啊?
肯就是今天公园的第一个游客。他窜进大门,沿着冰雪掩盖的小径慢慢走着。沿着墙根,他穿过冰雪的树林,走到一处颇有古代中国建筑风格的长廊处,缓缓坐在靠墙那边的长椅上。
身后追兵缓缓靠近。他们没法在狭窄的廊道里展开,因此进入一部分,其他人只能在栏杆外面干瞪眼。经过商讨,他们决定派出部分人马,绕到另一头去包抄。前方不远处就有一个出入口,十来人立刻奔了过去。
现在,肯深陷重围。但凭借他刚刚的威风,一时间倒也没人敢向前。有人给杰克打了电话,呼叫更多的援兵;有人见到肯已经满身鲜血,踏着谨慎的步伐准备上前;但更多的人还是选择在一边观察着情况。反正以现在的形势,他们取得胜利,似乎是必然的了。
三四人手持砍刀枪刺,已经靠近到离肯不足三米的地方。只要他们上前,就一定能命中对手。
肯忽然站起身来,把那几人惊得心惊肉跳,刚刚拼命凝聚起来的气势,在此时又缩了回去。肯站起身来,倒也没像前两次一样杀上前来。他掰下屋檐上的一根冰棱,放在嘴里嚼了起来。原因无他:实在太渴了。自带的水在路上就已经喝完了,从进入超市起到现在,他就没喝过一口水。至于饥饿,这些日子已经饿习惯了,倒是可以继续忍耐下去。
碎冰咽下了肚,干裂的嘴唇得到了些许滋润,感觉倒是好受了许多。但伤口的疼痛依旧剧烈。最严峻的问题是,他的眼镜丢了,现在这双近视眼,根本看不清东西。这一下,形势更加严峻了。不过,如果能拖到汤姆他们赶来,那事情就还有转机。
已经在不幸里徘徊了几个小时的马克?肯,今天终于幸运地等到了这次转机。
啪的一声爆响,包围者瞬间乱成一团。这声音,有些人太熟悉了,但有些人根本就不明白怎么回事。肯倒是一听就知道了:这是枪声!有个疯狂程度丝毫不在他之下的人开枪了!这可是市区啊,如果枪击事件被逮到了,那就是小罪变大罪,大罪变死罪!
又一声枪响,人群哄然散开,乱成一片。但促使他们变成一窝蜂的,不是枪声,而是一杆长枪。一杆足有两米长的长枪!这玩意儿可不比砍刀之流的打架工具,被这东西结结实实扎上一下,不死也残。肯活了二十六年,唯一真正见过的长枪,除了电视上的古装片,就是斯派克那一杆。
来人还真是斯派克。他手持钢枪,猛扎猛刺,混子们根本无法正面对抗。今天,他们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百兵之王”。这长枪的威力,实在是太凶悍了。再搭配上斯派克那魁梧的身子,宽广的臂展,简直是重现了原始人在茫茫的冰原上捕猎的场景。
汤姆握着他那杆猎枪,扣动扳机。杰瑞拿着的则是肯的那把转轮手枪。与新潮的军部不同,允许在民间持有的,都是这些古董一样的老式枪械。但是,不管是什么古老的枪械,它终究还是枪。子弹打在人身上的威力,都一样是致伤致死的。
肯趁乱杀出重围。他挥舞枪刺,连扎两人,翻过栏杆就跑。内层的包围圈已经乱成一团,根本已经无暇顾及他了。栏杆外层的包围圈,大多涌向了后方,防守力量也变得相当薄弱。他冲上去的时候,根本没人敢拦着。
“上车!”汤姆喊得声嘶力竭。
肯一眼看到了他们后面那辆面包车。他认识,那就是刚刚拦住他们去路的那辆。
肯连滚带爬,终于在三人的掩护下窜上了车。汤姆站在驾驶室门口,端着那杆枪口还在冒烟的猎枪。杰瑞站在同一侧的后门,手里的枪口同样冒着烟。肯看不出他俩到底有没有打中人。不过,估计也打倒了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