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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文书

接着,林妈妈就把自己在找这些公门里的人办个事是有多么麻烦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朝着绮烟吐槽了一遍。

“这些人还真是狗眼看人低,才开始以为我是来告状的,一口水都不给,就派出来个杂役一般的小厮,跟我在那里胡扯八扯的,后来听说我是来开文书的,态度才稍微好了一点。”

说着话,从怀里掏出在官府里开好的文书,递给绮烟。

那是一份纸本的文书,装饰的很是精致,四周还绘制着漂亮的花纹,绮烟一脸狐疑的接了过去,上面的内容大概意思就是说,王慎之在拈花楼林妈妈处,寄存马蹄金七十枚,委托她为自己用这些钱经营,所得利润,林妈妈与王慎之平分。

估计王慎之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也就是随口说的那么一句话,却被林妈妈这么认真的对待,还很急切的跑到官府去做了一个类似于公证一样的文书。

“林妈妈,这文书?”

按照正常的规则,官府一半都会一下子出具三份文书,尤其是像这种数额巨大的经营类文书,一份给甲方,也就是王慎之这边保存,一份呢,就放在林妈妈手里,最后一份是放在官府中,留做日后证明查找之用,当然,也是为了这个公人们能够更精确方便的收税,毕竟从农户田产里面收取的都是些粮食稻米什么的东西,而且想要能够收到足量的粮食,还要时不时都催促这些农户,不要偷懒,要乖乖的种地,远没有从商人那里收大量的真金白银来的过瘾和畅快。

“文书的另外一份在我手里,你去跑一趟,把这一份送到慎公子府里~”

林妈妈本就是一个雷厉风行的性格,干什么事情也是分明的很清楚,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拖拖踏踏的,就会让她很不舒服,也不等着绮烟答不答应,就从边上的架子上,取来外出的衣服,让佩儿给自家的小姐赶紧换上,催促着赶紧去送。

两个小姑娘就被林妈妈从二楼撵到一楼,又从一楼给撵了出去,就坐刚才林妈妈出去的时候的那辆牛车,赶牛的小厮一直就在车子边上等着,见着自家楼里的两个姑娘来了,忙取出上车时用于踏步的小几。

车子慢悠悠的动了起来,向着王慎之所住的地方而来。

站在二楼上的林妈妈看着远去的牛车,脸上慢慢的露出和煦的笑。

牛车沿河而上,走不远处,拐了个弯,就绕进了建康城里达官显贵聚居的地方,这里虽然说比不上乌衣巷的名声这么的大,却也是一处高贵的所在,小巷清幽,粉墙黛瓦,比之秦淮河边上的艳丽夺目,更多了分富贵的闲适。

王慎之的家就住在这个巷子里,因为他们是琅琊王氏的远一些的旁支,并没有机会在乌衣巷里分得一处居所,只得被安排到这里,虽说对于外人也已经不算差了,但是,在家族里,确实被别的嫡系子弟所看不起。

就像是住在建康城的,看不上住在外地的,即使是富庶的广陵也被他们常常以乡下来称呼,住在内城的,看不上住在城郊的,即使你有良田千亩,他就在城墙边上有一个小棚子,也能给他带来绝佳的优越感。

不过这些地域之类的偏见,王慎之并没有什么不习惯,或者说,他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住在这里,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帖。

在他看来,住的地方,只要舒服顺心就可以了,至于别人的看法,不好意思,他不仅不会觉得难受,还会经常怼回去。

你觉得我是旁支垃圾小户,我还觉得你是个暴发户棒槌呢!你觉得我是个乡下土佬,我就会反手给你一巴掌,让你感受感受经常抚摸广袤土地的手上,带有的独特泥土芬芳。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过好自己的。

总是生活在别的评判之下,那实在是太没有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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