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章与赵明扬的风头劲也是尤其的最大。
据传张明章自出道以来共经手七十四场案子,无一败绩。而且更夸张的是他的家里面还挂着五个大字,“金诚全冠王”,这幅字是张明章连胜五十六场案子后,顾程兴亲自找高手提字送给张明章的。
赵明扬的个人战绩是六十一胜一败诉。败诉的那一次就是输给张明章了。不过张明章赢的并不容易,是险中之险的胜利。那时候赵明扬还是个下山猛虎的小子,天不怕地不怕,特别的目中无人,狂妄自大。
连胜十七家案子的赵明扬感觉那个时候也是初出茅庐志得意满。不过他的新强劲对手张明章那时候早已不是嫩涩的新人,已经连胜六十多场案子一个“金诚全冠王”的招牌名满福城的天下了。
赵明扬在张明章的盛名之下还敢接这个硬手的案子,足见他对自己无与伦比的自信和广厚的律师界学识。但他最后还是败了,败了就是败了,只有弱者才不承认失败。
不过这次的失败经历也是赵明扬的一个人生机遇,他和张明章因为案子的事件初识之后,也是迅速的成为了交心朋友。
赵明扬还放出了一句狂言,“张明章为福城律师界之首,我为福城律师界第二。”
赵明扬的这句狂言成为福城律师界其它人物的茶余饭后的谈资同时,赵明扬也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和他原先效力的律师所无情的解约,眉飞色舞的加入了金诚律师所。
在赵明扬大展拳脚与张明章称兄道弟准备为金城律师所打拼天下的那一刻,他原来的老板和老板的律师所也是成为了公开的笑柄。
留不住自己的员工,拿自己的员工一点办法也没有,活该成为别人笑柄。外人都是如此的闲谈赵明扬的第一任老板。
赵明扬加入金诚律师所后,接的案子也是越来越多,能力也是更多的机会得到了体现,名声也是变的更大更加的大。金诚律师所的内部里都尊称赵明扬和张明章为“龙鹏双杰”,霸龙是张明章,大鹏是赵明扬。
甚至还有的福城律师界的人认为,其实赵明扬的打官司能力已经隐约的在张明章之上。不是有句老话这么的说过,“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来者居上”。
会有的人如此认为的原因是,张明章的名声远扬过后,打的案子也是越来越少,毕竟个人的身价高了,小的案子不接,因为打小案子的人也付不起他的丰厚高额报酬,大的案子没有高难度的案子他也不接,因为赵明扬就能够妥善的处理了。
这一进一退之间,也难怪有人觉得赵明扬的打官司手法比张明章厉害了。
现在的路里是要和赵明扬张明章的律师所老板打官司,存在的难度系数可想而知,路里的手心也是热出了一层黏咸滚烫的汗滴,湿了半个手掌。
这个案子路里到底是能接还是不能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