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晴到律所时法顾单位的人已在等了:“温律师你可来了,这个合同很重要,本来还要蹉商的,但昨晚上敲定了,今早举行签约仪式,麻烦你了。”
“仪式几点举行?”晓晴问。
“9点半。还有一个小时了。”来人很着急的样。
“条款都是商量好的么?都要签约了,增减合同内容还得磋商,想顺利签约,增减内容就需是双方没异议的,形式上应该没问题,都是审核好的标准格式合同。”晓晴淡淡地说。
“是呐,最重要的还是内容,领导说了不能签订无效合同。”
晓晴看过合同后对来人说:“刘总是想知道这块土地未达到开发利用条件转让是否有效及政府会议纪要是否具有强制效力吧。”
“是的,今早刘总5点多就把我叫起来让找您,我想您上班时间就到了,就是明确这两个问题,如果问题明确了,合同就能签了。”
“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五种无效合同情形我上次在法律讲座上已讲到了,关于政府会议纪要属性是政府派员参与协调,即非政令亦非民事协议,合同双方当会议纪要决议事项写入合同或对该会议纪要签字认可或双方签收方对双方有约束力,该会议纪要是政务网上打印,没有双方签字也未有签收但纪要决议事项均列入合同了;并于工地转让未达到开发利用条件,该类合同并不必然无效,最高院有判这类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合同合法有效的判例。”
“我们领导就担心这问题,按政府纪要决议事项办了,出了问题我们还得兜着就麻烦了,温律师您是火眼金晴,一眼就看到问题了,这下我们就放心了。”来人连声说。
“还有其他问题吗?”
“没了,就要签约了,其它的都是商量了又商量的,不能改。只要这么签订不会合同无效就成。我得赶快赶回去,今儿签约仪式有贵宾参加,不能耽搁。”来人匆匆告辞走了,一会又打电话请她把相关案例传过来,他好一并向领导汇报。晓晴把案例链接发给对方后正想休息会,就接到李静的电话:
“晓晴,你在干什么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