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书指控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已满16周岁,被告人身份证件也可证明已满16周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家属委托时称其实被告人未满16周岁,是当时报户口时按虚岁报的,家里人又不懂,就根据虚报年龄填写了出生年月日,晓晴问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是在医院出生时有出生证明,但十多年了,找不到了。晓晴去找了医院,医院称当时病例管理不规范或是遗失了,现在医院并没有当事人母亲住院生产时的相关病例,晓晴责问怎么能遗失病人病例,又辩称可能当事人家人记错医院了,让家属再去仔细想想。她让当事人母亲再想想还有没有其他证据时,看到的是那个作母亲的一脸愤懑和无助眼神:“我就这么一个孩子,在哪个医院生产的还能记错吗。孩子出生时亲戚朋友都去看了,是在那家医院没错。”
“当时去看望你和孩子的亲戚朋友能证明出生年月日吗?”
“有,当时三队的刘家大妈闺女也生孩子,就住在我们隔壁,我家娃先出生的,她们家是后生的,大约错几个时辰,但是同一天生的。”
“那办理户口登记时,孩子出生年月日是你们填写的还是户籍登记人员帮填写的?”
“这个记不清了,就是孩子爹记得登记时他说孩子的岁数和生日,并没有说是几几年生的,也没有带出生证明,当时他回来后还跟我说上户口的还说当爹的连孩子的出生日期都不知道。”
“那你带我去到刘大妈和她闺女家取个笔录,复印下她家孩子户口登记,看看再能搜到其他证据不。”
取到的证据资料如委托人陈述的一般,刘大妈的闺女和女婿都称两个孩子是同一天出生的,也是同一年上的学,只是不知道孩子户口登记簿上登的长了一岁。晓晴请他们把当时同一产房还能联系到或记得的人联系方式给她,她取得了另外三个和当事人母亲同一病房的产妇联系方式。城市小有城市小的好处,晓晴感慨。她马不停蹄地联系,其中一个去了外地,没人能说清她到底去了哪儿,有一位不想作证,说是当时她知道同产房有个女的和隔壁产房的女的同一天都生了个胖小子,两人还熟悉。就是不知道她们叫什么,住那儿。晓晴取到笔录就告辞出来,去了最后一家,这家姓封,是做生意的,晓晴了解情况时,他们就一劲推辞说“时间久了,不记得了。”还让晓晴别再打扰他们。
“那好,我不打扰你们,大姐,我们就唠唠家常怎么样。”
“我们又不熟悉,唠什么家常。“主人一脸不耐烦。
“你们做生意,我就是想知道做什么生意的,我们做律师的认识的人也不少,有朋友需要帮忙时,我能帮到,就得手中有资源,比如说朋友买了新房需要装修,问我有认识装修的人吗,我有认识的老板不就是很有面子,是吧。做律师的当事人一般也会问亲朋,有认识的好律师吗,如果有,首先要找的也是认识的这个,是吧。”晓晴淡淡地说。
“我家的还就是搞装修的,你问问周围的人,装修房子都是找我们家的,没几个不知道的。”主人来了兴趣。
“这个我相信。乡里乡情的,做人实诚、乐于助人谁不喜欢。”
“那是,我家里的那口子,乡里乡亲的只要有红白事都会请去主事,能干得很呐。”女人自豪地说。
“现在我的当事人家娃的事你们也都知道了吧?老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晓晴说。
“那娃搞诈骗,小小年纪不学好,骗人学得一楞一楞地。”
“他和你家娃同岁吧,你家娃还在上学,学习好着吧。”
“他妈我知道,当时同一产房,她早一天生的,比我的大一天。我家的娃可比她家的好,也不知道他们家是怎么管教孩子的,出这么丢人的事。”女人有些不屑地说。
“你还记得和她同产房?”
“刘家大妈闺女在隔壁待产,她还给我送过米汤,说和我同产房3号床的同一个村。刘家大妈闺女出嫁时婆家新房就是找我家的装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