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玉回去梳洗一番,换了身男装。一袭玉色长袍,如瀑黑发以一根乌木簪子束成时下年轻男子常见的模样。原身的相貌与迟远不相上下,都是极为亮眼的类型。狭长的丹凤眼着男装时亦不乏妩媚,眼神流转之间颇有些风流味道。
去向苏婉辞行时不免被她瞪了几眼:“穿得是个什么样子?”
李明玉笑嘻嘻地抱着她的胳膊摇了摇:“外头乱糟糟的,还是这样穿安全。”
苏婉这才缓了缓脸色,又道:“我已经交待过了,让李忠亲自把你交到二郎面前再回。你就在府里待着,能有什么危险?”
这个时代的女子言行整体还是比较保守的,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性子闷一点的,几年都不出一次门也是有的。因此在苏婉看来,不过是女儿去女婿那边去小住一阵子,全程都是被保护的状态,哪会有什么危险?至于出门转转散散心,那是想都没想过的事。
李明玉避重就轻,含糊道:“有备无患嘛,再说这么穿不也挺好看的嘛?”
苏婉被自家女儿的自卖自夸逗笑了,这段时间的郁闷心情也消散了些。仔细看了看李明玉身上的衣服,这是她最近这段时间让针脚娘子新做的,样式、布料都颇讲究,不免点了点头,道:“罢了,也是难得做一件,穿着玩玩吧。以后可不得这样胡闹,都是要做娘的人了!”
额,这是又被催生了吗?李明玉做出求饶的样子,喊着:“忠叔,我们这就出发吧!”
便在苏婉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落荒而逃。
迟远刚回来那阵子就在山寨的山脚下安营扎寨的,经过这段时间的剿匪、收编人马,队伍规模已经翻了几番,自是不会继续在这里将就,早就在距离此处不远的清河城城外选了一处驻扎下来,军中将领有家小的,都安置在清河城里。
这支队伍平日里练兵、剿匪,每月逢十休沐,可以与家人小聚一番。这样听来似乎岁月静好,一切顺遂,但其实如今的一切都是以染血的代价换来的。
清河城的上一任太守李进,是唐国公的心腹,不然李叔德也不会将家眷秘密安排在他的地盘。但这乱世之中,哪能处处都像山中清静?清河城匪患频出,百姓苦不堪言,李进在一次亲自率兵剿匪的过程中受了重伤,还没带回城就不治身亡。
李进的死全是意外。他本是文官,治下又是远离边疆靠近京城的清河城,若非乱世,仗哪能打到这里?往祖上三辈扒拉,清河城也没出过几支成气候的响马呀,这两年却尽顾着剿匪了。
李进死了,朝廷派来的继任太守何家贵却是个要钱不要命的家伙。何家贵能捞着一个太守做做,是花费了不少身家的,如今吏部竟然给各个官位明码标价,付得起代价的都有机会尝尝官瘾,至于任上要干些什么、捞回多少本钱,就全靠个人的本事了。
这样一个人来做清河城的父母官,百姓能得着好吗?不仅被各种名目的税赋压弯了脊梁,就连之前被逐步控制的匪患,也越加猖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