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酒店之后陆北楼果然给闻乐现场来了一段。
一首红遍大街小巷的流行歌。陆北楼的嗓音其实并不难听但他就是有办法将每一句歌词唱得不在调上,并且乐在其中。
“听说他钢琴弹得不错?”闻乐有些不可思议悄悄凑近陆淮,低声问了一句。
“是不错。钢琴老师还赞扬他有不错的乐感。”陆淮不动声色地低声回答,“我相信如果那位老师听到他开口唱歌的话应该会把这句话收回。”
陆北楼沉溺于音乐中,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小动作。一曲唱罢,他眨巴着湿润的大眼睛问闻乐:“你觉得我唱得怎么样?”
闻乐迟疑了一会儿,委婉地说:“不如你先放弃声乐专业,往别的方向发展吧。”
演奏或者作曲都行。就是别开腔。
陆北楼流露出一点沮丧的神色说:“我就知道。”他坐到闻乐身边的沙发上整个人瘫了进去,模模糊糊地说“可是我的朋友还夸我唱得好,等着我和他们一起组建乐队呢。”
闻乐:“你们真有个乐队?”
陆北楼:“当然啦。吉他手、键盘手、贝斯手、鼓手俱全!就差个主唱了。”
闻乐:“其他人不能唱吗?非得你来?”
陆北楼:“他们说我长得最帅乐队比较容易火。毕竟一般主唱都是门面啊。”
“放弃吧。”闻乐拍了拍他的肩膀,直言不讳“让你来当主唱,你们这个乐队那才是别想出道了。”
陆北楼哀怨地看了闻乐一眼。
闻乐还是觉得不对劲想起什么似的问道:“那你们乐队其他会唱歌的呢?”
陆北楼一连串报出两三个名字,而他们的乐队总共只有五个人:“他们几个唱得都不错。”
陆北楼颓废道:“可是人家只要我当主唱。”
他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闻乐和陆淮才明白,原来他们这个小乐队在演出的时候被演艺公司看上了愿意和他们签合约、花时间训练包装他们。
但是明星预备役实在太多了,乐队里的五个少年都是半路出家,演出凭的就是一腔热血和激情,除了歌曲动听之外演艺公司看上他们还有一个巨大的原因
他们普遍长得至少是清秀水准。其中以陆北楼为首,一张混血儿面孔可谓“艳压群芳”。演艺公司的意思是,即使陆北楼什么都不会,靠着他的脸也可以被推出去做模特。
陆北楼来做主唱、队长,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整支乐队的重心和闪光点。
陆北楼不唱歌的话,在乐队中疯狂吸睛的同时会夺走一部分属于主唱的注意力。
演艺公司的试炼环节近在眼前,而陆北楼却还没能说服父母让自己参加试炼,更别说学会唱歌了。
闻乐沉默了一会儿,把手机掏出来,搜出某知名流量男团的现场表演给他看。
陆北楼看完之后一脸怔然。
原因无他,只因为这个男团唱的太太太太太难听了。虽然在调上,但是总的来说比陆北楼也好不到哪里去。
“你可以重新定位一下你们的乐队。如果是作为偶像团体出道的话,你歌唱的不好听真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闻乐说道,“你看人家,唱成这样还无比自信地走摆造型,粉丝照样热情高涨地打a,因为人家不仅会唱歌,还会跳舞,长得帅。”
置换一下,陆北楼的队伍也只要长得帅、乐器玩儿得溜,陆北楼做这个这个噱头也很正常反正有百万修音师在线修音,别让他独唱不就行了。
陆北楼捂住了脸:“这样我会成为我们乐队的耻辱的。”他们是实力派,真的。
倒是陆淮开口问:“是哪家公司找了你们?”
“飞星传媒娱乐。”陆北楼嘟囔着说,“我打听过了,风评还不错的,而且人家也是大公司。”
陆淮沉吟了片刻:“你就真的这么想玩儿音乐?”
“不是玩儿!我们都是认真的!”陆北楼反驳道,“大家都打定主意要拼一把了,只剩我了。”
说着仿佛预见到了什么一样,眨巴着一双大眼望着陆淮,就等着他松口或者帮忙。
陆淮并没有一口答应,皱了皱眉说:“你将来还是要继承家业的。”
陆衡手上的财团当初只是陆家的一个子公司,经他多年经营才有现在如日中天的势头。
“不是有你在吗!”陆北楼理所当然地答道。
陆淮诡异地沉默了,冷淡地回答说:“不够。我一个人不够。”
虽然窥伺长辈的遗产不好,但是他们的爷爷年事已高,手里的产业还是要慢慢转移到后辈手上的,这是可以预见的事。
爷爷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陆遣生了一儿一女,二儿子陆衡有三个孩子,小女儿干脆就没有结婚。
而在这所有的子孙辈里加起来,能被赋予重任的也没几个,儿孙们的担子不可谓不重。弄不好,陆家在他们手里就衰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