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将军打发人去把思奇接回来。
人来到跟前儿了,思奇发现了,狗发现的比思奇还早,一骨碌从思奇身上溜了下去,就地一翻跟头再站起来,一身的白毛都不见了,包括眉间那一点儿朱砂血痣也没了。从一个威风八面的狗,立时就变成了一只灰不溜秋的杂毛土狗。
土狗还回头冲着思奇瞪了两眼,那意思是现如今我一身白毛没了,你总不能再说什么白毛浮绿水,管我叫呆头鹅了。
那想到思奇一乐,拿手一指,大声说道:“我就管你叫,小杂毛,送个外号,杂毛小将军。”
那狗闻言眼睛一瞪,心说我要死过去,这还不如呆头鹅呢。
话说至此,咱们回过头来接着说那江佑一。怎么的呢,终归他才是主角儿,总跟思奇那儿胡茬下去,不合适。
前文书说到,金哥那儿有一样宝贝,是那位大人交给他的,说是机缘得到,它自会现身,到了佑一手中,与他认主相投。
金哥本是想着,如今前程未卜,自己又形同废人,难道说是机缘将到,那宝贝合该出世了么。
但佑一却如同胸有成竹,早有了应对之策。
金哥想了想,也就没再提这一茬。就先等等看吧,反正要真是出了什么状况,想来那位大人也不会不管的。
俩人就这么一前一后,一路走着。
这个方向,佑一到还真不是瞎选的。虽说体内的真气时灵时不灵,但他的气感是常在的,而且还很厉害,厉害的有点儿过分,就跟狗鼻子似的。
这宫殿茫茫,亭台楼宇,金哥是瞧不出个什么,但佑一能分辨出哪儿有那怪物的味道哪儿特么都有。
但是,但是有一个方向,它虽然有,却稀薄了一些。虽说那点儿稀薄很有限,但足有佑一察觉出来了。
多半是那怪物想要隐匿踪迹,因而刻意为之的。
那么问题来了,论实力,金哥如今算是暂时废了,自己又是个半吊子功夫,堂堂总兵稍微出点儿汗怕就能灭了咱,何至于那般小心谨慎?这其中,难道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么?
甭管有没有,它的这份小心对佑一而言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指路明灯,要破此局,出路就在那上面了。
赶巧的是也常在老酒鬼的故事里听闻,一个人他得如何借势而起,扭转乾坤:敌明我暗,抢占先机很重要!
这眼珠子这么一滴溜,便有计策浮上心头。
穿街过巷,抹角拐弯,也不知走了有多久,江佑一忽然间心头一动,把手一扬,俩人便就地潜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