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儿戏了。
会客室的门口,程铮一脸阴霾的站在门口的暗影里,他的身前,色泽明丽的飞天壁纸上已经留下一条又一条的指甲划痕,那是他内心愤怒的咆哮。
“大哥,这臭小子就是个神棍,小歌才不能嫁给他!”玄芳卉到底少了程铮的一分耐性,急冲进来反对。
其实高城阳虽然也很喜欢小玄歌,但在内心深处,他的喜欢是那种兄妹亲情的喜欢,是把小女孩当做自己亲妹妹的疼爱。但是看到玄芳卉这副嘴脸跑过来,他就禁不住心里犯恶心。
一个为了金钱而狠心谋害自己亲外甥女的女人实在让人倒胃口。
虽然她的身材确实很不错。
作为男人,高城阳还是下意识多看了几眼她体态丰腴,难掩诱惑的娇躯。
“我不行,难道你的儿子就行?”高城阳嗤笑道,“那可是近亲繁衍,子孙后代都是有风险的。”
听闻此言,玄箴心思一动。
这么浅显明了的道理他能不知?
只不过自从他的发妻去世后,女儿的身体就开始不好,去了世界各地有名有望的大医院,全世界的医学专家都会诊过,均无结果。以至后来孩子的病越来越严重,直至药石无灵。他心如死灰,挚爱的妻子与心爱的女儿,眼看一个个都将离他而去,他的心都跟着死去了,还有什么心情再寻第二春?再留个子嗣继承家业?家都没了,要钱何用?不若为着女儿着想,找个知根知底的,愿意真心照顾女儿的男人,反正依着女儿时好时坏的状况,别说顺利结婚圆房、留下后代,估计能挺到成年也难。既然在子嗣上没要求,这样综合评判下来的话,程铮确实是最好的人选。
首先,他是玄歌的亲表哥,女儿病体缠绵,甚至连顺利活下去的时间都不能保证,哪还奢望有爱情?不若直接以亲情的维系做纽带。
其次,肥水不流外人田,程铮毕竟是他唯一的外甥。玄家旺财不旺人,如果将来人留不住,最起码财还能在拥有玄氏血脉的人中传承,且女儿即使与程铮是有名无实的夫妻,但也会占着他的发妻之位,不至于死后孤坟野茔,后世无人祭奠。
最后,这么些年以来,女儿缠绵病榻,学校都没去过,更别说与别的异性接触了,虽然程铮一直外国游学,回家时间较少,但是他也算是跟女儿交流最多的年轻人了吧?
当然,这一切都是他以前的想法。
自从高城阳救活了女儿,而且似乎还能让女儿像正常人一样好起来,那在今天之前的一切打算就都是放屁了。
经历过事业上的浮浮沉沉,品尝过生离死别的蚀骨锥心,玄箴才最有体会。
什么能比得上唯一的挚爱女儿的健康重要?
别说要嫁给一个突然冒出来的野小子,女儿就是说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倾尽所有去把月球给买回来,且不说这小子还对女儿有救命大恩。
准了,准了,这个女婿他认下了。
“女婿说的对!”玄箴接着道。
听他如此说,不看别人反应,玄歌就先咯咯笑起来,那声音很是清脆欢畅,如银铃般悦耳。
听到玄歌的笑声,玄箴老怀大慰,心情从未如此开怀过。
程铮连门都没有入。
他眼神怨毒的看了玄箴父女一眼,又着意多看了高城阳一眼,手中拳头握的咯吱作响,转身走了。
等着,你们都等着!有眼无珠的老货,班门弄斧的跳梁小丑,我程铮会让你们付出代价的,等着吧,都等着,这将是血的代价。
看着程铮阴仄的背影渐渐隐没在走廊的尽头,飞建激灵灵打了个颤,那是一股噬人的寒意。
玄箴笑着问道:“城阳,你看小歌什么时候能站起来?”
只顷刻间,称呼又再变化,不过这一次却多了几分长辈对于晚辈的亲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