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登记过后往三区医院去的路上,穿过二区时碰上了好些行内的青年男人酒气熏天的,正一窝一窝地从夜雨楼里呼朋唤友地走出来,其中有些个明显气色不好,面颊消瘦,形容枯槁的,应该是经常熬夜所致,毕竟我们这一行多是昼伏夜出的,这样的形容也并不稀奇。
二十来米的绿荫长廊中与这群人迎面而过,个中不乏不怀好意上上下下打量着我的人,言谈中正吹谈着各自驱鬼捉妖的英雄事迹,甚至还有强上了美艳女妖这样的情节,绘声绘色地描绘着那潮湿的细节,污秽得很。
我塞上了耳机听歌,可这些醉得东倒西歪的人扬声高谈,仿佛是故意说给我听。
我横了一眼,也是觉得好笑得很,大概他们是觉得这样的事情透露给异性听,就能增加他男性魅力什么的,而我只觉得猥琐之至。
说来他们也不能将这等丰功伟绩讲给旁的人间女子,难得借着醉酒的当口倾泻那原始的冲动?鬼知道这些人的脑回路怎么长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直男?不,并不是直男,这分明是强奸犯。
一双粗糙的大手向着我胸口招来,我反应不算快,但足够避开。与咸猪蹄同行的稍清醒些的也忙将那色鬼挟住,见我立在不远处生气地瞪着他的朋友,又红了脸皱眉用那带着浓重方言的普通话说道:“得了啊,又没真碰到你,你不走是要怎么的,再不走我可不拦着了,不拦着,把你现场办了你知道不?”
哎呦喂,我真是信了邪了。
言毕人群拉拉扯扯地将他也架走了,又来了几个喝得不那么醉的向我双手合十道歉,其中一脖间有龙纹刺青的男人打和着说:“美女对不住,哥儿几个喝多了,你别见怪。他人不坏,就是口上不积德。”
我也不是那么不上道,与他点了头便走了。
说实话海绵这么厚,他就是要摸也摸不着什么,我平胸我怕谁。
人群之后老远地吊着两个人走在后头,是一对与早前的醉鬼们画风迥异的一黑一白两个娴静的男子,举止亲密,谈笑晏晏的倒像是g侶。
很快我认出了其中穿着黑衬衣一米八个子的男人是晏久,辞寅会场里数得出的大帅哥,刚想打招呼却见他身旁的白衣男人莫名熟悉得很,不由地站在路边盯着看,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来人大约一米七出头,所以看上去应该比我高不了一丢。
黑发,大眼睛,胳膊、身板瘦得很,但是脸上显胖,估计是婴儿肥。
近视眼的我看着来人于枝繁叶茂长廊那疏漏的光斑下缓步而来,自带光晕特效,干净柔美。
那样的气质召唤着我回忆起从前夏日伏在池塘边大榕树下的小桥上,看那光影摇曳的午后时光……
一个男生这么白呢,白里透红,嫩嫩得像是能掐出水来。
这时我想起了ry的那句“babysass”!
要来个对比的话,从来都说晏久皮肤白,这人站在他旁边,倒衬得晏久黑了些。
所以,这样出尘气质的帅哥我觉得熟悉的话……大概是花痴的我觉得长得帅的都有眼缘吧?
“林小白。”来人的口吻好像和我熟悉得很,笑得阳光明媚的:“不认得我了吗?”
我摇头,愣了会:“你是?”
晏久和他双双停在我面前,来人笑着说:“难道恩人恩人地叫你的人有很多吗?”
“嗯?”那一刻剧烈的脑内运动中我恍然大悟,却依然想不起他的全名,只能脱口而出陌生而熟悉的外号:“小鹿!”
来人笑得眼睛弯成了小月牙,晏久皱了眉:“谁要是管你叫小鹿,你可是会发脾气的,怎么她叫你,你就不介意了。涂逸鹿,你这区别对待不要太明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