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道墨绿的身影是一哥布林,十分矮小,但是手上的一柄倒持的自制匕首却让所有人心头一紧,最重点的事情是这家伙居然穿着披肩兜帽!右臂还缚有肩甲,戴着护臂,腿上还打着绑腿,如果没看错的话,这家伙还有臂弩。
臂弩,顾名思义,就是缚在手臂上的弩。
“你想怎样?”那瑟下意识抬起右手的恶魔之爪,现在范围太小,不适合用弓和三叉戟这些远程武器和长柄武器。尴尬的事情就是那瑟今天起床走得急,猎刃都没带。
“干什么?”哥布林露出一口黄牙,笑道。
“你们人类大肆屠杀我族人,甚至是将他们当做食物,令我这个当首领的何不痛心?是,我们哥布林偷过你们不少黄金,我们也赎清了罪孽,你们还想干什么?”
“食物?”雅典娜愣了愣,说,“有人类把哥布林当成食物?”
“哼,别装不知道,说不定你们都吃过,”哥布林狞笑道,“而且是抓住直接生啃!”
“生啃?”普罗米修斯脑中闪过什么,“那些人是不是两眼发白,脸色发青?”
“不错!”哥布林手里的匕首晃了晃,“谁知道你们会不会变成那样!”
“你怪错人了。”普罗米修斯说,“那些也是我们正常人的敌人。”
“那些吃你的同类的,是丧尸!”
“丧尸?”哥布林手上的匕首退回去二分之一,“那是什么?”
“难办了。”那瑟心想,遣散卫兵,让他们知道这些,会滋生恐惧,然而以后可能还要靠他们去搏取生存空间。
于是普罗米修斯、赫尔墨斯、那瑟、雅典娜四个给他解释了半天才解释清楚……
“疾病?”哥布林的尖耳朵动了动,“你们人类还真是脆弱,居然就这么被病痛所征服,哈哈哈!”
“我为什么想打他一顿?”雅典娜玉手攥成拳头,指关节咔吧咔吧直响,“嘴咋就这么贱呢!”
“想打他的不只有你一个,如果你想揍他,记得叫我。”赫尔墨斯的袖剑一闪而过,厉声道。
“看来我们的想法很统一啊……”那瑟说,“要不……咱们动手吧?”
“你们几个,密谋什么呢?”普罗米修斯说,“如果是揍这家伙,我先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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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二话不说,走到哥布林身后,一把拎起这家伙,“敢问这位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和你们年龄差的大着呢,”哥布林对于被人拎着领子很不高兴,“记住了,”
“吾名,冥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