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巴尔思一起的日子我似乎已经习惯随时跳起来决斗了,这既是一种本不能又是一种生存手段,我现在的境地跟拿着枪躲在战壕里准备随时冲出去跟敌人拼杀没区别。
环境往往是不能选择的,如果能够选择……我也不会选择逃走,我也会继续留下来,我倒要看看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家族要举家逃离,我倒要看看为什么这里发生的怪异的事情与我有关。
我是个犟脾气,从就是。
我的眼睛机警的观察着眼前的一切,巴尔思和那女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别人对战都是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到了我这里就只剩下眼观八方了。
不过我早已经习惯没有听力在对战中的劣势,因为从到大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利用我这个致命缺点在背后袭击我,他们都没有得逞。
他们都忽视了我嗅觉。
背对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时候相比听力有时候嗅觉更稳定更靠谱,多个人的脚步和呼吸夹杂在一起很难分辨到底有多少人更不要说谁是谁了。
嗅觉则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道,陌生人有陌生人的味道,熟人有熟人的味道,至少不管是熟人还是陌生人从背后偷袭我我都能提前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我把那称之为危险的味道。
我浑身上下都紧张起来,双手握拳,下意识活动,真的对战打人的时候要把大拇指攥在拳头里才行,否则大拇指像往常一样放在外面很容易受伤,你把对手打伤的同时也会自己受伤。
这方面我是半个行家。
一个身体有缺陷有残疾的人总会想要通过自己的拳头和武力来捍卫自己的尊严,也因此导致我没有朋友,初中三年级以后所有人都对我敬而远之。
用他们总结的一句话就是:这个聋子是个疯子,六亲不认。
这句话基本上宣告了我在一所学校的死刑,对我来说则不是什么坏事,我要的恰恰是这份孤独和安静,要的恰恰是不要有任何人来打扰我。
我更愿意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祥林嫂。
反正初中三年我都是这么想的。
对面的巴尔思和女人似乎没有马上动手的意思,他们坐在炕桌旁边端着酒杯和酒碗,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我。我没有泄气也没有害怕,实际上已经被压抑了许久的内心正在渴望一场酣畅淋漓的血腥的战斗。
我做好准备了。
我身体内生来的野性正在一点点一次次被唤醒,我开始喜欢这种随时决斗的感觉,我从未意识到其实我是个好勇斗狠的人。
我的嘴角本能的闪过一抹残忍的笑容,我承认我有点模仿电影里那些杀人嗜血的大魔王,我此刻把自己当作那样的坏人。
巴尔思终于放下他的酒碗,第一次他放下酒碗的时候碗里还有酒,好像我严重打扰了他的酒兴。
这绝不是什么好事,如果一个嗜酒如命的酒鬼阴沉着脸连端起酒碗里的酒都不喝了,那么就代表要出大事,他要发怒,要杀人了。
来吧,来吧!
我在心里暗自大喊,来打个痛快吧,又不是没打过!
巴尔思却没有动手也没有杀人,只是对着我怒吼了一句,“睡觉!”
他的声音很大很大,仿佛把屋顶都震的跟着颤抖,那女人则没有半点惊讶,她应该早就知道巴尔思的脾气和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