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的石河县城,已经初见夏的端倪。刚刚经过一波暖脊抚慰,即便入夜,也是闷热如刚刚闭火的炭炉腔。
程鹏刚刚结束一天的工作今天他爆单,而且都是大单,赚钱赚到兴致高昂,入夜了才想起要下班。
骑着小电驴,吹着口哨,任凭暖风吹拂着面庞,程鹏算计着口袋里的资金。三万六,还掉欠款,还能有一万多。再加上这个月的工资,下个月的工资,以及万老三个月给的一万五,足足能有四万呢!
四万,又回到人生巅峰的感觉。这一次拥有四万元,程鹏已经没有最初的那股不可一世的激动。他想的更多是未来的发展:“我不可能在城里送一辈子外卖,得回乡去发展,不能浪费了上天赐给我的镜子。”
至于怎么发展,他已经有打算。就从舅舅的那些鸡开始,万老是他的一个机遇。当初和万老签协议,答应帮他打这一场比赛,好处就是万老再和他签订一份合同野味销售。
对,就养殖野猪吧!程鹏想,有钱人喜欢吃野味,圈养的野猪没什么味道,可是他不一样,他有镜子啊!
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目标,程鹏心里越发地高兴。他松开电门,卖力地踩起脚蹬子。
这段时间他送外卖,都是靠双脚来踩。这可不是受虐倾向,而是一种锻炼。
靠脚踩电动车,程鹏的体能比以前又强了两倍不止。强悍的腿部肌肉,也让他的摔跤训练进展顺利。这不,倘若只算技巧,那大师兄都不是他对手了。
“你的酒馆,对我打了烊”程鹏哼着小曲,沐浴着月光和路灯光芒,心情无比舒畅。
同样的时空下,有一个人心情却不怎么好。
万芸瑾刚刚下飞机,本来家里的司机小刘是要来接他的,但是车子在半道上却抛锚,小刘只好叫拖车。
虽然事后小刘又给她叫了一台专车,但是不知何故,专车与她错过了。此后她的两部手机都没电,又拖着行李箱,好容易打车从机场回县城,那无良司机又把她丢在城入口,便跑掉了。
一系列的麻烦事,让本就旅途疲倦的万芸瑾,心情越发不好。
“真搞不懂,爷爷为什么一定要死守着这座小城,不肯去市区、省城居住呢?我们的公司,也完全可以往省城走啊!”她第一万次想到这个问题。
然而,爷爷一向都是个念旧的人,这里是他的根,他要把赚到的每一分钱,都回馈在这座小城。渐渐的,他的执念也感染了万芸瑾,只是她自己还不知道罢了。
从城郊一路步行,万芸瑾也不知现在是十一点还是十二点,总之夜幕下的小城静悄悄的。她烦躁的心情逐渐平复,甚至开始享受这座小城。
轰隆隆!
偶尔有炸街党飙车,从她身边呼啸而过,那些年轻仔冲她打呼哨,会让她的心情短暂波动。除此之外,她心里剩下的,就只有归乡的宁静了。
行走小城,万芸瑾才意识到,这几年小城发展迅猛,城区居然扩展了数倍。
平日里她是车进车出,去外地都有人送,从没意识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