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甫带着许仙所写的小说来到了临安城唯一一家书斋。
此书斋名为‘金鳞书斋’,是临安府内为数不多的书斋之一,坐落在钱塘县境内。按道理来说,宋代对学子是极其优待的,相比较于文人,武将的地位就远远不如了。
但是想要办书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要办书斋,你就必须有名家字画,可以是当代名人之作,也可以是古人的著作。所以,想要办一个书斋也要有这方面的门路与底蕴。
而大多创办书斋的,都是世家子弟,极少有私人创办的,哪怕是私人创办,大多也都是集资的,独资的基本没有。
李公甫带着小说找到‘金鳞书斋’的掌柜。
书斋掌柜名唤孙哲,今年三十有二。‘金鳞书斋’便是由他所创。书斋内的字画大多都是当代名人文笔,也有一些古董。
只是字画一旦与古董挂钩,那么相对的,也就会变成非卖品,用来抬高书斋地位用的。毕竟古董字画就那么些,卖一副少一副。因此大多都是当做镇店之宝供着,只有极少的情况才会拿出去售卖。
李公甫来到书斋,是孙哲亲自接待的,李公甫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县捕头,这些店家多少都要给点面子,毕竟他也算是保护他们平安的人。
“今天李捕头怎么有空来我这书斋了,快请坐?”孙哲笑呵呵的问道,然后示意下人准备茶水。
“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来的确是有要是相求。”。
孙哲继续笑着,问道“李捕头请说。只要我能做到的,您且放心说来。”
“到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小舅子,最近写了一本……小说,嗯,没错,是叫小说,想要找你来投稿,你且给看看。”说完,李公甫从一叠纸中抽出前面几张递给孙哲。
虽然许仙将整本小说全数给了李公甫,但是李公甫也没蠢到整本交给孙哲,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哦?你小舅子?莫不是哪位昨日在应星楼写下绝对,有着钱塘第一才子之称的许仙,许公子?”
“钱塘第一才子?啊,应该是吧,如果没有第二个叫许仙的,便是他了。”李公甫一开始还有些懵,然后回想起刚才来时路上的情形,他此时才明白,为什么刚才在来的路上,四周百姓对他指指点点,感情是因为自家小舅子得了‘钱塘第一才子’的名号。
作为姐夫,小舅子得到如此殊荣,脸上也有光,不禁又沾沾自喜起来。
“了不得,了不得啊。李捕头且慢坐,我先看看许公子的书稿。”说着,二话不说接过了李公甫递过来的书稿,然后仔细的阅读起来。
事实上,在古代,写这种东西的都是被文人所不齿的,毕竟文人认为自己有底线,但是许仙却不在乎,他所在乎的是一家子的生计,如果能让家里人过得好,让他做什么都什么。
比如君子远庖厨什么的,在许仙看来就是扯淡,你要是连饭都吃不上了,难道还要顾及自己的底线么?当然,许仙也并不是那种认为所有底线都可以不要就一定是好的,有底线固然是好的,但是,如果在放弃一些底线就可以改变家里经济或者是环境的,为什么还要死守那不必要的底线呢?
如果一味死守那些不必要的底线,只会让人成为一个迂腐的人,不管任何朝代,这种人都占据文人的大部分,而许仙并不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
李公甫交给孙哲的书稿只是小说的第一章部分,所以他没花多少时间便全部读下来了。
当他看完手上的书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尽然有一种沉迷进去的感觉,同时也对这个故事的后续发展有所期待。
而读过太多文章,传记的他,很清楚的明白,这部被称之为小说的作品,必然会大卖。
“故事,我已经看完了,我只能说,许公子不负‘钱塘第一才子’之名,所写的故事的确引人入胜,我想,只要经过一些推广,便能获得不错的效益,因此,我决定与他合作。至于利润,则五五分。”
李公甫并没有替续许仙答应下来,因为他看过全文,到现在对故事还记忆犹新,所以很清楚自己那小舅子弄出来的这部小说有什么样的魔力,同样也清楚这东西有多大的价值,因此,他觉得还是让小舅子自己来做决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