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毛骨悚然的预感在洛奇内心悸动。
洛奇知道答案,但还是问了,“你什么意思?”
“这不是明摆的么?”李老板有点奇怪,“如果有人在桥上拦你,肯定是要抢劫你啊!你停下车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全身被扒个精光,对了,他们会把你的车也抢走,这桥这么长,你走回来都要半个小时,晚上你还想走路回曼哈顿?路上没被捅几刀是根本办不到的事。”
李老板说得口沫横飞,洛奇脸色铁青,连吞口水,“第二种了?”
“那简单一点。”
“怎么说?”
“他们抢完东西,直接把你抛下伊斯特河,省事很多。”老板带韵律地点点头,仿佛很肯定这种做法。
洛奇不满,“你NND,那就只有死一种可能,你死老头磨磨唧唧在讲相声呢!”
他恼火看了一下手表,他想赶在9点之前回来,一方面想赶紧出发,一方面也畏惧纽约的夜晚不想动身。
“今晚有飓风,这风都刮了几天了,你没发觉吗?”老板侧身看向门口,外面已经飘起细雨,风一如既往的大。“有什么事,我劝你等到明天。”
“不,等不了明天。”洛奇咬牙。
“你有枪吗?”
“有一把。”洛奇从裤袋掏出一把9mm格洛克手枪,放在柜台。
老板看到那把枪,嘴巴张大,随后噗嗤笑了,他把枪拿起,“这是什么鬼东西?”
“这不是鬼东西,这东西好用得很,二次世界大战还用它呢。”洛奇迁怒说到。
“这、这、等等!”老板把弄几下,睁大眼,眼珠可以掉出来,“这东西是靠自己瞄准的!!”老板几乎要跳起,好像发现了重大事项。
洛奇翻翻白眼,“这种枪是没有自动瞄准器,但是它是国家时代最可靠的武器。”
“可靠个屁啊!你拿这东西射鸟呢!这纯属搞笑,你要自己瞄准?”
老板笑得前俯后仰,好像听到了世界最搞笑的笑话。
洛奇翻眼珠,“以前的人打枪都是自己瞄准的。”
“自己瞄准?用眼珠?以前人打仗就是乱射一通……这是我听过最胡扯的事。”老板哭笑不得,用同情眼神看着洛奇。
洛奇腻烦把枪放回口袋,很多人没意识到,这枪依旧可以杀人,而且部件简单,容易维修且稳定。
自动瞄准器没那么神,枪头可以自动调整8度,基本上等同把一个人的瞄准面积放大为一只体型巨大的熊,不代表射不偏,这东西发明后,很少人练习射术了,反而降低了整体平均命发率。
“拿好你的玩具,但愿你不会使用它。”李老板做了一个祈祷的手势,洛奇翻白眼把枪返回口袋。
他不再与老板闲谈,绕过前门去到车库,老板的车是一辆红色的福特皮卡,他清理了后货箱的杂物,往上面扔了一把伞,检查车没故障和满油后,往曼哈顿大桥开去。
一出到马路,他开始打退堂鼓了,咫风比他想象中厉害很多,雨滴疯狂拍打他的前窗,雨刷跟没有用似的,前方能见范围不到5米,只有雨刷划过半秒钟有视野,风在车四周刮得呼呼作响。
幸好出到唐人街外,人变少了,没什么车辆。
曼哈顿大桥全长差不多两公里,分上下两层——Rocky认真思考过,下层虽然可以避风雨,却更加危险,路边有很多流浪汉,大量的帐篷甚至霸占了车道,他遇到混混的机会更大。
他选了中间的车道,踩尽了油门,这算是豁出去了,桥边人行道有几个闲逛的青年,在他经过的时候高声呼叫。
他隐约看到中间横着一辆车,他改了车道,他能看到有四个年轻人。
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年轻人,挥手往中间走去——他做了一个用脚拦车的姿势。
洛奇摁住喇叭,检查了一下安全带,他用力抓着方向盘,闭上眼睛踩尽了油门。
外面雨声很大,他经历了人生最漫长的30秒,中途听见几声尖叫,随后有什么东西被撞飞,掠过他车顶,刚开始他以为撞到了那个年轻人,后来想了想,那动静只能是一个矿泉水瓶。
总算安然无恙开过曼哈顿大桥了,他打开收音机想找点欢慰,却听见播报员说这是十几年来纽约港遭遇的最强飓风,今晚请务必留在家里。
“奶奶的,不早点说,”洛奇把收音机也关了,“早知听老板的话了。”
下桥之后,他直接开过城市公园,又开上一公里左右,他把车停在社区中心的外面。
夜晚的布鲁克林灯光比唐人街要暗淡很多。
因为大雨,他决定把自己的正版AJ脱下来,下面是一套黑色的运动裤,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飞行夹克,他原本想脱下,穿着短袖出去的,但发现没有口袋装枪,又穿了回去。
雨时大时小,但风实在太大了,他觉得带伞没意义,冒着雨往肥龙给的地址走去。
街边安静地有点吓人,他走了20分钟没见到半个人,时不时路边公寓才有几盏灯。
正当他找到那间公寓,要上楼时,他被一个中年女人拉住。
她问,“等一下,小伙子,今晚刮风,你去哪呢?”
“额……我找个朋友。”洛奇指了指楼上,不明白她为什么抓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