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佣兵和月狼的人完全不同,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铠甲,十二个人全是中年男性,而且全都是战士,脸色挂着麻木的神情,没有一丝的神采,仿佛这是个毫无意义的世界,而他们也是毫无意义的人。在他们的腰间,还能看见挂着的一晃一晃的酒瓶,在他们行走时不时打开酒瓶往嘴里一塞,根本不关心自己会不会醉。
“他们真的是佣兵吗?”金不敢相信这样的家伙与加里他们竟然是同一种职业。
阿尔弗德毫不客气地哼了一声:“一群被现实击垮了的人!他们早已是行尸走肉了!”
在这个崇尚力量的世界,每年不知有多少人怀着梦想憧憬着成为故事主角投入佣兵行业这个大熔炉中,有的人成功了,成为了名震一方的佣兵之王,甚至摇身一变成为王国将军或神殿骑士,但更多的是在底层苦苦拼搏数十年,被残酷的现实击倒的潦倒佣兵们,他们在失去了梦想和希望后只能等待死亡来临的那一天。
这个名叫战神的佣兵小队就是这种情况的一个缩影。
他们自己知道,其他人也知道。
彼得雇佣他们根本不指望这些家伙能够保护自己的商队,他指望的还是自家的卫队,而这群佣兵?他们只要壮个声势吓跑一些强盗盗匪就行了。
可即使是这样的行尸走肉,也有可能化身最凶恶的野兽最恶毒的毒蛇!罗兰心想。
佣兵们对三个半大小子毫无兴趣,他们平静地从见习骑士们身边路过,有人看他们一眼,也只是像看一块木头般,眼中没有一丝一毫地情绪。
这些沉默的佣兵让别人也沉默了。
罗兰靠在车厢上,一只腿伸出去在空中晃悠,对圣光城产生了无限的好奇心:“那是个什么地方呢?”
阿尔弗德和金齐齐摇头,这两个在星光城出生的土包子,别说圣光城了,他们连大星光城都没离开过。
“那是个很大的地方!”听见他们说话的老格罗什说道。
“哦?”罗兰诧异地转过头,这个老家伙竟然破天荒地开了口,实在是件奇事儿:“怎么个大法?”
“大的可以装下所有东西!”格罗什说完后闭上了嘴,回归了之前那副哑巴模样,任几个小崽子讨好也不再张嘴。
自讨没趣的三人干脆不再问格罗什,而是去找商队里的护卫们聊天打发无聊的行程时光。只有在晚餐后的时间,在黄昏的余光下活在夜晚的篝火里,三人拿起自己的剑彼此间或者和护卫们比试比试。
时间这样缓慢而迅速地流逝,如果没有昼与夜的交替,他们甚至不知道过了整整三天。
星光城到圣光城的商路完全是在神殿国境内,因此也安全平静地令人发指。阿尔弗德甚至抱怨起这与他听见的骑士小说和佣兵小说里的故事完全不同。
“所以呢?你希望每一天都活在血与火之中吗?”福尔曼问道。
方才还在抱怨的阿尔弗德沉默了,仅有十六岁的他不知道怎么回答福尔曼突如其来的正经脸。
“看看那群佣兵吧!他们曾经也和你想的一样,现在呢?他们只是想混口饭吃而已,最好找一个姑娘成了家生个孩子,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孩子,你长在这安全的神殿国,要珍惜拥有的一切。如果你想要那些出现在小说里的故事的话,那就去其他国家吧,只是在故事中还有许许多多没有名字的小人物,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真实!”
福尔曼的话还在脑海里久久回荡,罗兰看向道路右侧的远方,这个被神殿建设成人间神国的国度,真的安全到一点意外也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