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与狼人们的遭遇战打响了。
因为没有到月圆之夜,所以狼族的力量并不强,马小玲一个人就能轻松解决。
不过,狼王的实力不是那些普通狼人能比。
他与其说是狼,不如说是一头怪兽,仅体型就比其他狼人大两倍以上。
它的利爪异常锋利,可以轻松地切割一辆小汽车,体毛浓厚且坚硬,这为它提供了一套可以防御金属利器的铠甲。
它在月光下散发着光泽,站起来有三人高。
虽然马小玲是僵尸,不过在一旁观战的况天佑为她捏了一把汗。
他一直保持警惕,如果马小玲不敌,就立刻冲上去。
果然,对付狼王,马小玲显得很吃力,因为伏魔剑根本伤不了它,反倒是它反手一抓,撕裂了裙子。
马小玲重重摔在地上,不过腿上的伤口也在瞬间愈合。
况天佑急忙跑过来,扶起马小玲:“小玲,你怎么样?这个家伙不好对付,让我来吧。”
“天佑,我没事。”马小玲的眼睛突然变成紫色,怒气冲冲地看着狼王,眼中似乎有一头狮子要跳出来。
“小玲?”看到马小玲的样子,况天佑心中疑惑丛生。
“这衣服是天佑买给我的,你这畜生竟然敢把它撕破!”马小玲站起来将剑举过头顶,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逆命者,接受审判!”
狼王发出骇人的咆哮,马小玲也露出了僵尸牙,对天咆哮一声,一跃而起:“诛!”
伏魔剑紫光一闪,马小玲凌厉的身形和速度居然可以与况天佑和将臣媲美。
马小玲安稳落地,狼王的一支利爪已经被砍了下来。
狼王痛苦地哀嚎着,它意识到眼前这个人的威胁,这种威胁和刚才的那个马小玲完全不同。
刚才的马小玲还有一点慈悲之心,可是眼前的这个女人俨然成了一个冷酷的杀手,她唯一的目的就是将她手中的剑送进它的心脏。
狼王认真了起来,说实话,失去一只爪子对它来说不算什么,只是失去了一个进攻武器罢了,它还有坚固的防御和无穷的力量。
狼王没有动,它仔细观察着对手的一举一动,希望可以从中找出马小玲的破绽,给予致命一击。
但马小玲没有给它机会,她行动迅速,而且果断,伏魔剑一剑一剑地砍在它身上,虽然没有造成太大的痛苦,可是它知道,马小玲在一点点地削掉它的体毛。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它的防御力就会变弱。
狼王躁动起来,它想要抓住马小玲,可是僵尸的速度根本不是它能追上的,而且笨重的身躯在这个时候也成了它的一个障碍。
马小玲一个翻身,将剑捅进狼王的嘴里。她用剑向上一挑,一颗狼牙便飞了出来。
巨大的痛苦,和掉了一颗牙让狼王彻底狂怒了。
“要结束了。”在一旁观战的况天佑暗道。
只见马小玲一剑刺进狼王的心脏,战事一下子就结束了。
不错,马小玲等待的就是这个时机,她所有的举动都只是为了这一刻,对手在最狂躁的时候也是破绽最多的时候,而且它胸口最厚实最坚硬的毛已经被削减了许多,防御力大减,所以刺进去并不是什么难事。
狼王轰然倒地,它做梦都没想到今天会败在这个女人的手里。
其他狼群因为失去了头领,就都各自逃亡去了。
况天佑虽然很高兴马小玲可以独自战胜强大的对手,但求叔的话让他很担心,因为马小玲每变身一次,她失控的风险就会多一分。
好在他们只在南美呆了两天,临别前,酋长将狼王那颗牙齿做成的坠子交给马小玲,说是可以保平安,后来马小玲又把坠子给了况天佑保管。
两人的旅行结婚之旅并没有结束,后来又到了加勒比海。
况天佑扮演加勒比海盗,马小玲则扮演年轻漂亮的女海官。
他们手持双枪,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寻找宝藏,还拍了很多照片留作纪念。
第三站是荷兰的农场,他们在风车下合了影,马小玲戴着粉红色的太阳帽,在郁金香的花海中奔跑,像一个快乐的精灵。
况天佑坐在花海旁边的栏杆上,手中握着铅笔,在本子上飞快地舞动,很快,马小玲的形象便栩栩如生地出现在了画本上。
这些天的回忆在马小玲的脑海中闪过,她感到幸福,能和心爱的人一起环球旅行。
从前,一个天使爱上了一个凡间的女子,虽然他知道这种禁断之恋不会好结果,但他依然义无反顾。
为此,他愿意付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