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想靠自己。”余笙有主见的说道。
“靠你自己?”
“对。就是靠我自己。我自己找角色,找经纪人,然后我和他组成独立的工作室,靠挂在我们家的公司名下。”
余笙的爸爸,早年也是演员。
年纪大了后逐渐转做幕后,跟妈妈开了一家娱乐公司。发展十余年,主要业务是艺人经纪,有时候也会投资影视剧,实力在圈内很一般,但不缺戏拍。
艾文婧对女儿的管教方式,比较类似于朋友。
女儿已经成年,有自己的主见和选择权,只要不是犯错,她都不会阻拦。
下午没戏份,艾文婧把下午的时间留下来陪女儿度过悠闲的亲子时光。跟余笙说演戏的注意事项,让她找到合适的经纪人要带回来给她掌眼,合约一定不能随便签出去,要回自家公司签约。
陪妈妈吃过晚饭后,余笙才坐车回家。
回到卧室,循着记忆,在书包里找出一个小记事本,翻到记录电话号码的页面,她按照其中一个号码拨打过去。。
“简墨,我是余笙。放暑假前时,你想找我当你的艺人,我可以答应你。但我有三个条件,第一,你得来我家的公司上班第二,帮我联系海棠依旧宫如故剧组,我要演女三,是一定要演这个角色。第三,帮我准备一张没有记录也不会查到我头上来的电话卡,以及一款不能被追踪信号的功能手机,今晚就要,记住,若是让别人知道这张卡在我身上,我们的合作关系到此结束。如果你答应并且做到,我明天就跟你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