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叔叔也是我的朋友。它和我的个头差不多,叫它“叔叔”,是因为它是妈妈的老朋友。它爱和我瞎闹,不爱和妈妈一起玩。
小狼叔叔的头大大的,除了头顶有一小撮白毛,全身都是黑亮的短毛。每次看到它,我就会想起以前经常来找妈妈的板凳。自从妈妈离开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板凳。有一次,我特意去了之前妈妈它们常玩耍聚会的地方,也没有找到它。
小狼叔叔虽然个子不高,但很壮实,和它玩闹,最终的结果都是我被结结实实地按在下面,动弹不得,不过即使是咬来咬去,也不过是做做样子,不会真使力气的。我和小灰经常讨论小狼叔叔主人的超级大肚子,得出的结论是肚子里有宝宝,而且不止一个。当我们把这个结论讲给小狼叔叔听时,小狼叔叔笑得前仰后合:“主人是个男的,怎么会怀宝宝?那是啤酒肚!就是天天拿啤酒当水喝造成的。”
我喜欢小狼叔叔主人走路一摇三摆的笨拙模样,可小狼叔叔的主人却不喜欢我。每次见到我和小灰,都会拿脚踢我们,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滚滚滚!去去去!就是你这些死狗天天招惹我家小宝!”
我很委屈。小灰说那是因为我们身上脏,有味道,还有虫子。
“我经常洗澡的。”小狼叔叔说。
我想起了妈妈带我洗澡的水塘,就说我也洗过澡。
“我洗澡和你的不一样。我用的是热水,洗的时候主人会给我抹香喷喷滑溜溜的洗涤剂,还会用吹风机吹干,都可舒服了。”
我不知道小狼叔叔说的“香喷喷滑溜溜的洗涤剂”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它说的“可舒服”到底能舒服到什么程度。但看小狼叔叔眉飞色舞的样子,我觉得它口中的“洗澡”一定是天底下最享受的事情,肯定比啃骨头舒服多了!
我没有计较这个大肚子男人对我的无礼。因为作为一只流浪狗,我不是什么事都得去计较的。所以不管他怎么踢我我都无所谓,只要及时躲开不让他踢到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