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尤其是唐朝人,总喜欢个白面小生,在这个男人都化妆上街的时代,刘旭总觉得与强盛的大唐不太符合,刘旭眼里的大唐人,应该都是那种腰悬剑,手牵马,然后遇到敌人,就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可是在长安的大街上,尤其是青楼里面,一个个粉头粉面的,所以这铅粉美白,在大唐是贯彻了个彻底,刘旭看着长孙那本来就白皙得厉害得皮肤,再加上铅粉,就觉得吓人,若是再加上一件白衣,啧啧,这样的状态,活生生的一个美丽的女鬼,很想问问李二啊,你晚上看见,就不觉得冷风飕飕的?
“有毒?”
刘旭偏着头,然后很认真的点点,这次李二的脸色也变了,毒这个字,对他的印象太深,当年他就算差点死在了自己亲兄弟的毒酒之下!
“好好说!这自古以来,女子都是用铅粉来做敷面之用,怎么到了你这里,就成了有毒之物了?没说出个好歹来,朕就治你一个对皇后的大不敬之罪!”
也是,天下间如此毫无顾忌的直面皇后,还顺带观察她身段脸蛋的,估计也就刘旭这一家了。
“陛下,娘娘,自杀有一项,叫做吞金吧?”
李二怒了,一巴掌就拍在了桌子上,刘旭缩了下脑袋,不说话了,长孙楞了下,嗔怪至极,将自己的皇帝夫君安抚了一下,又对着刘旭笑笑。
“行了,我们说我们的,你来说说,这铅粉和吞金,又有什么关系?”
刘旭撇撇嘴,还是幽怨得很,自己救你老婆,你倒还脾气起来了,若不是实在喜欢司马光记载下得完美女子,不想那样英年早逝,看都懒得看你一眼,一个悲剧的家伙,活该你一辈子生活得不舒坦啊。
“娘娘,小子的师傅,曾经做过一个实验,那些道士啊,和尚啊,不是都喜欢练仙丹嘛,家师时常嘲笑之,家师知晓,但是小子不知道啊,师傅为了教小子,就自己动手练了一炉子,那样子是好看极了,金灿灿的,就和仙丹差不多,小子最是好嘴,哪里等得及,又皮实得很,师傅才转过身去,小子就偷吃了一把。”
“呵呵,结果您猜如何?小子记得,那是小子第一次差点踏进了鬼门关啊,呼吸就如同抽风一样,面色通红,嗓子里又是痒,又是干裂,师傅拿猪粪水灌小子,小子结结实实的吐了一整天,才算是捡回来了一条命,那是小子记得家师第一次揍我,就是现在,小子身上还有印记呢,师傅说,这是让我长记性。”
刘旭眼睛痴痴得望着门外,就好像门外有个什么人似的,前世那个最关心自己的老人,就算如此揍自己的,只是因为当时小小的自己,被人嘲笑没爹没娘,吞了铅粉,那还是中药铅粉,用来杀老鼠的。
李二瞪大着眼睛向后靠去,长孙赶紧一把掌住,这时候可没椅子,这倒下去,得摔个翻天。
李二的动静将刘旭拉回现实,看了看李二和长孙的神色,莞尔一笑。
“陛下不必太过担心,但凡懂得炼丹的道士和尚,都是通点药理的,多少分量,能让丹药表面显得好看,又不至于让人中毒而死,他们都知道,否则,这满天下的道士和尚,早被人杀绝了。”
刘旭呼出了一口气,缓和了下心情,长孙挽了下鬓角,轻蹙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