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哥的大名叫闻思归,这个名字是他从城中说书先生嘴里听说的,这名字本来的主人是二百多年前名震天下的一位大侠。如今的闻思归虽然落魄,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自己决定叫了这名字之后,一定会成为纵横天下,万众敬仰的大人物。
但是认识他的人听他说出这个大号时,都在背地里不约而同地为他取了一个绰号瘟死鬼,而鬼哥这个称呼,就是这么来的。
瘟死鬼很好,至少鬼哥是这么认为的。而且鬼哥二字叫起来非常江湖,相当霸气。原本他只有三个手下,但自从他命令手下三个乞丐叫他鬼哥,他的势力越来越大,如今已经有十八个小丐归他统领。
一年多来鬼哥几乎没有再扩展势力,因为养活手下要花钱,而他的收入却很少。再想向成年供奉们开战,恐怕就难以善了,或者会出人命。而且凭他们的力量,打起来没什么胜算。
鬼哥很有耐心,他不但要让这些小丐变成他的死忠,更要等大伙长到身强力壮再做打算。他给自己的这个小团体起的名字,叫花衣帮。
在鬼哥的带领下,花衣帮众小丐相当活跃。前日打谁的闷棍,昨日放谁的闲屁,今日拢谁的杂毛,明日又踩谁的尾巴,当真好不忙碌。当然这些都是小丐们为了与江湖接轨,为他们的谋生行当发明的切口,好让外人难以知晓。
打闷棍其实不独是用布袋套上何人的头,然后乱棍打下,其实包括了他们所有祸害人的手段,凿船点火亦在此列。放闲屁,其实便是造谣,众丐十几张嘴,焉能光吃饭不干活。用鬼哥的话说,旦有一斤力气,也得当成二斤使,这叫男儿自强不息。所以这类买卖,鬼哥也是一概不拒。拢杂毛,说白了是打探消息。而踩尾巴自然就是跟踪了,这两样一般不会分家,但也有例外,时间长了,这两样难免就分开收费了。
可是不得不提这些买卖的东主,也就是那些大小帮会势力了。这样下作的脏活,他们是不愿亲手来做的,一般便要这些乞丐来做。赏钱层级克扣下来,必然少的可怜。但乞丐们一向是有求必应,双方交道打的久了,这些帮会自然也就会略加庇护。但那也就止于他们与苦力的纠纷,若真若了大麻烦,是绝不会有人为他们出头的。
鬼哥为了他纵横天下万众敬仰的前途,处处学习江湖中人的言谈举止和武功。哪里有江湖人江湖事,他就往哪里去。两年下来,武功虽然没怎么学到,连三脚猫都远远算不上,但身上倒还真沾了点江湖味。不但说话是江湖味,就连这黎城南北的江湖事,他也是尽知尽晓。
鬼哥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巡查在他勒索之下的五伙苦力的工作,好对他们的收入心里有数。此时巡查完毕,就带着众小丐游走玩耍,吹牛作乐,向城内走去。
“我跟你们说,上回黎水帮的龙头洪勇洪老大,请我到东正楼喝酒,还请来了黎城第一名妓陪客。他妈的,那东正楼的赵掌柜竟给我们上了几坛四十年的黎水老窖,那回可把我喝多了,一夜吐到天明,连那小美妞都没顾得上。”鬼哥的唾沫星子飞扬,吹的是昏天黑地。
而其实黎水帮帮主洪勇,是黎州第一大帮的龙头老大,第一流的人物。连东正楼这种不入流的酒楼都不屑踏足,又怎么可能会请这种低贱的小丐喝酒。
众小丐面面相觑,哪敢怀疑,可是凭他们这副脏模样,又有谁能踏得进酒楼。就更别说青楼,甚至黎城第一名妓了,连老鸨子也还没见过。但此刻想入非非,竟大部分都忘了早饭至今还没有吃到嘴里。
这个叫小志的,明显是这群小丐中的二号人物,众人当中,也只有他敢随意在鬼哥面前说话。
小志媚笑道:“鬼哥,你一说起酒来,你看连我都快忘了酒是什么味了。”
鬼哥得意的一笑道:“那还不简单,晚上回来收了银子,正观楼我坐东,酒肉全都有。”
众小丐一听此言,纷纷喜笑颜开,不由自主的开始觉得嘴里有肉味了。
一个小丐奉承道:“报告鬼哥,正观楼昨晚大火,烧了他妈一个昏天黑地。”
另一小丐怒道:“他奶奶的,鬼哥要去,是给他们正观楼面子,敢在这个时候走水。”
“真他妈不识抬举!”
“让他们立马重新盖起。”
“扫了鬼哥的兴,盖起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