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那小人就自己拿主意了。”轩辕水青转向掌柜的交待一番。掌柜的朝我拱拱手就下去了,临走时还让人送来一堆解馋的小点心。
“哎,水青,怎么这个掌柜的人这么好,不光对我们必恭必敬,还亲自送我们上楼,连点菜这点小事都亲力亲为为我们服务?而且,我们虽然人多,但也用不着赶走客人,关了店门,只接待我们,而不接待别的客人啊?”
“公子可是忘了?这醉仙楼乃是我们轩辕家的产业,平日公子甚少来此,今日公子大驾来临,掌柜的自然喜不自禁,岂有不借机表现之理?!”轩辕水青笑咪咪的说。
虾米?我滴个乖乖!这么豪华、这么漂亮,最重要这么好吃的一间酒楼,居然是属于我,啊不,是属于轩辕逸的,哇哇哇!这轩辕逸究竟是什么人啊?怎么有这么多好东西哇?我越来越好奇了。
“呃,最近事多,最近事多。那啥,掌柜的怎么称呼来着?叫他一起来吃。”,一早不告诉我,这不是让我出丑么?我狠狠的瞪了一眼轩辕水青,可惜他看不见。不行,我得找机会问问这家伙,到底还有些啥是我不知道的。
很快就开始上菜了,果然是大酒楼,摆盘相当精致,看着就有食欲,就是大多数菜我都叫不上名字。
眼前一道菜突然吸引住了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一圈青菜垫底,上面是混炒并勾过芡的粟米芯、香菇、胡萝卜、粉丝和木耳,甚至还有几颗白果点缀。这道菜好熟悉,似乎什么时候在哪里吃过,但是,是在哪里呢?
“水青,这道是什么菜?怎么我感觉特别熟悉但却又完全想不起来叫什么?”我压低声音,轻轻的问轩辕水青,
“这道菜叫罗汉斋,是公子非常喜爱的一道菜。”轩辕水青很配合的低声回答。
罗汉斋,罗汉斋,我在心里反复咀嚼着,内心深处泛起一丝酸楚,怪不得觉得很熟悉呢,多年前曾在中山的一间酒店吃过一次,印象非常深刻。
我呢,从小迷恋迈克尔杰克逊,在他过世的那一年,曾有幸跟其他的一些歌迷一起走过当年迈到中山旅游时走过的路线。吃饭时,领队的特地点了这道菜,说当年迈吃过以后大加赞赏,建议我们试试。说实话,当时我并不觉得这道菜好吃,但今天再看到时却觉得格外亲切,但也格外难受。
真的想家了,我来这里已经好多天,这期间,我每天嘻嘻哈哈,每天都尽力找些事情来做,让自己过的充实,这样就可以让自己没有时间想家。但就在刚刚这一刻,突然间,感觉自己已经压抑不住内心深处对家人的思念了,好厌恶,怎么就穿越了呢?
“公子?公子?”轩辕水青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中。“怎么不合胃口吗?”
“呃,没有没有,突然想到点事,走神了。大家都吃,自己招呼自己,不要不好意思哈!”我打起精神招呼大家,现在还回不去,现在我还是轩辕逸,轩辕逸今天做东,那我就得招呼一下。
“好香的酒,一闻就知道是18年女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