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上,一个浑身黝黑的中年男子正插着秧,因为天气炎热汗水不断的从他头上落下,看起来很是辛苦,但他依然重复着相同的动作。
没有机器辅助这就是一个苦力活,只是想到家里两个可爱的孩子,这个还比较年轻的大叔便露出了开心的笑颜。
突然,远远之间传来了一声叫喊,除大叔外一样忙活着的人都直起身来,望了过去。
“老爸,老爸,吃饭了!”
声音颇为稚嫩,却响亮异常,造成了人未到声已到的现象,虽然并没有看到人,但众人都笑了起来,他们都知道来者是谁,所以纷纷打趣的看向还在劳作的汉子。
“老王,你家的老大来叫你吃饭了。”
停下动作,老王擦了擦头上的汗水,站了起来,脸色不变的回道:“你当我耳聋啊,这么大个嗓我会听不到。”
语气淡漠,可互为邻里的众人岂会不知道他得意的心情,从那嘴角的弧度就可以知道,老王得意的很。
也不怪老王会如此得意,换了谁如果有一个聪明听话的孩子,他们都会这样。谁不知道小孩子最贪玩最不懂事,而老王家的混小子才三岁,就已经像一个小大人了,除了不会妨碍大人们做事还能分担一点家务,当真孝顺至极,要知道即便有一些小孩到了十来岁都不一定有那么听话,所以,老王会如此得意也算正常。
声音越来越近,在众人的注视下,一个戴着草帽穿着白色背心黑色短裤的小屁孩快步的跑了过来,见到他那白的异常的皮肤,众人又是一阵感慨。
“老王,那小子不是你的种吧,哪有农家儿女那么白的。”一个抽着大烟的老头儿慢慢的走到老王身边,笑盈盈的说道。
众人听到这话,无一不大笑起来,面对村人的调侃,老王怒道:“滚,这不是我的种,难道是你的种。”
“不是我说啊,老王。田伯说的还有几分道理,我们这些靠天吃饭的农民,怎么能生的出那么精致的娃来,这妥妥的有问题啊,想想你家老二,也没那么白啊。”
对于这个问题,老王辩解过无数次了,也和人发生过争执,到了现在依然会被人调侃,毕竟村子就那么大事情就那么多,无聊的时候大家总会拿来解闷,他也没有办法。
嘴长在别人身上,总不能拿刀割下来不让人家说吧。
对于自家的老大,老王也曾怀疑过老婆是不是偷人了,但是好不容易才结了婚的他可是记得很清楚,自家的婆娘绝不可能也没有机会偷人,关键相处多年他也知道老婆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人。
至于为啥老大不像村里娃,老王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反正在他心中眼前的混小子就是他的种,谁也改变不了。
“老爸,吃饭了。”
“知道了,这就走。”
收拾好东西,老王准备回家,这时候一个水壶递了过来。
打开瓶盖,嘚瑟的看了看众人,喝了一大口喊了一声‘爽’之后,才心满意足的带着儿子向村里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