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迪拜伦的山庄看看,搞清楚情况再想办法。”
这段时间以来,泽莫甘和克劳德诺每晚都会到庄园帮忙,楚浚让两人帮忙招待客人,然后和阿萨克乘马车去了迪拜伦的山庄。
身为矿场主莫伊男爵的独生爱子,凭借雄厚的财力,迪拜伦把山庄建在了城外奥特兰克山的山麓上。
刚出城,楚浚就望见幽深的山影里有簇灯光,仿佛一朵盛开在黑暗中的烟花,不等走近,已经感觉到一股压力。
奥特兰克山脉一向以风景优美著称,山中林影葱葱,清泉无数,而且被视为为奥特兰克城遮风挡雨的屏障,在民众心中有种天然的亲切感。迪拜伦不用花太多心思,哪怕只搭个破棚子也能吸引客人,唯一的问题是路太难走,否则早就有人这么做了。
但路的难题似乎已经解决了,马车竟一路畅通无阻地驶到了山庄大门前。
山庄的名字就刻在大门上方的招牌上,叫“奥特兰克休闲山庄”,门两边用巨木围成的院墙一直延伸到黑暗里,从长度上看,面积至少比红酒庄园大出十倍不止。
山庄免费经营,楚浚和阿萨克没受到阻拦,停好马车后进了大门,随意走动起来。
迪拜伦显然吃透了红酒庄园“纯天然”的真谛,除了半山腰上一座新起的三层豪华主楼,山庄各处几乎看不到人工改造的痕迹。
原有的山地地貌也尽可能保留了下来,灯光设施很巧妙地布置在周围的树上,亮灿灿的像是小神祭上的感恩树,桌椅则由石头和树桩组成,甚至连酒桶都伪造成树木的模样,还有几道山泉在山缝中潺潺流淌。
客人们也相当多,坐在林影下或玩牌或畅聊,传来阵阵笑语声,从庄园流失的顾客显然都来了这里。
看着这些,楚浚也不禁有些佩服迪拜伦,短短半个月,在奥特兰克山清理出一条能供马车通行的道路,还建起这么大一座山庄,耗资何止巨万。除了这位矿场主的独生爱子,在奥特兰克城恐怕很少有人能掏出这种大手笔。
“这是谁来了?”两个人正转悠,一个阴沉沉的声音忽然响起来,“金伯纶家族的废柴管家,是什么风把你吹到我这里来了?”
楚浚转头看到迪拜伦端着一杯红酒,悠闲地站在不远外,淡淡一笑,“莫伊少爷,奉劝你少用‘废柴’这两个字,因为你刚输给了废柴,这对你自己也是一种否定。”
“你的牙齿什么时候磨这么尖了?”迪拜伦脸色一阴,“不要以为侥幸赢了我一次,以后就能踩到我头上。在城里,从来都是谁地位高谁说了算,搞垮金伯纶家族,对我而言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比如这里——”
他伸手比划了一下,“——放眼整个尼塔尼斯城邦,这里也算得上最棒的休闲场所,我还选用了最好的托菲诺红酒,每桶价值一百金币,你觉得你那座破庄园还能存活多久?”